為避免過多的「無效醫療」導致健保與醫療資源的浪費,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首波抑制無效醫療的改革方案,可能先討論罕見疾病與癌症治療。
立法院一月初已通過二代健保法首度增列拒絕無效醫療的相關條文。邱文達指出,不只針對急救無效、癌末等重大疾病者,進行無謂救治可能引起無效醫療爭議。藥品、醫療器材在臨床實驗上把關不嚴,無法給患者帶來最佳療效,「也是一種無效醫療」。
邱文達表示,這項改革方案應納入公衛、臨床醫療與社會倫理等多方意見討論,並考量社會觀感,才不致引起爭議。
邱文達強調,沒有人願意自己的親人被醫療資源放棄,未來無效醫療的改革,除了衡量成本,還需納入社會觀感與社會責任。
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建議,無效醫療定義涉專業的技術評估,應邀集科學、社會、人文等專家共同討論,再報請健保委員會決定。
中央健保局局長戴桂英表示,無效醫療定義,涉及專業判斷與醫學倫理問題及如何改善資源不當耗用,詳細實施日期還有待行政院公告。她認為,解決無效醫療缺失,不光只是為了替健保省錢;對於臨終患者,在不涉及倫理爭議的前提下,幫病人求「善終」,才是醫療真正目的。
聯合報 2011/04/17 陳俐君
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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