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障礙的孩子一旦走失,有些可能無法說出自己的姓名、住址和家中電話,家長也會因為找不到人既緊張又擔心,立法院在民國86年第三會期通過的戶籍法中,推動全民指紋建檔,高雄縣從幾年前開始,社政與警政單位合作,針對身心障礙的孩子和成人,推動「指紋捺印」建檔工作。位在岡山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今天就有將近20名發展遲緩和身心障礙者在縣警局鑑識科人員的協助下「指紋捺印」,完成指紋建檔。
19名身心障礙和發展遲緩的孩子以及大人,一早來到岡山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在縣警局鑑識科人員的幫忙下,完成十個手指頭和雙手手掌的指紋和掌紋的建檔工作,他們最小的才兩歲多,也有二、三十歲的成年人,不過,要完成指掌紋建檔之前,必須家長同意才行。
高雄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老師郭佳貞指出,經常都會有智能障礙的大人或小孩走失之後不曉得回家的路,有些甚至連自己叫什麼名字?家住哪裡?家裡電話幾號?都講不清楚,立法院在民國86年第三會期通過的戶籍法中,推動全民指紋建檔,高雄縣於是從四、五年前開始針對身心障礙者進行指掌紋建檔工作,但是,在宣導的過程中,還是有身障者的家屬因為不瞭解而反對「他們都怕被貼標籤,總覺得指紋捺印好像是犯罪的人在做的,有的因為孩子是比較重度的,認為不可能到外面去走動。」
李佳貞說,有了指紋建檔之後,身障者萬一日後又走失,只要被送到警察局,警方就可以透過指紋查出他們的姓名和住址,把他們送回家。
中廣 2010/11/11 溫蘭魁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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