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及早修法 讓病人、家屬少受苦

不少長期使用呼吸器的病患家屬,看到家人全身插滿管線,於心不忍而希望撤除呼吸器。但現行法令規定,一定要「當事人」同意才能拔管,面對家屬的哀求,醫生想幫忙也無能為力。

根據中央健保局統計,醫療費用支出成本最高的個人是血友病患,每人一年約二百多萬元,其次是使用呼吸器的病患約七十多萬元,每年花掉一百多億元。

推動拒絕心肺復甦術的台大神經外科醫師黃勝堅說,現行《安寧緩和條例》規定,要當事人簽署同意書、兩位醫師認定,才能拔除維生儀器。但當病人陷入昏迷被插管時,根本無法表達意願。未來法令允許家屬行使同意權,只要經兩位醫師認定病患是生命末期,就可以拔管。

台灣胸腔暨重症醫學會理事長蔡熒煌表示,長期使用呼吸器患者約二萬人,半數長期依賴呼吸器維生,八成都是無意識病患。若能及早完成修法,或許可減少病人和家屬受苦,也能讓醫療資源更有效運用。


中國時報 2010/12/31 張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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