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小黃公車化共乘 可開發路線送審


為解決計程車高達六成五的空車率,交通部將修法推動計程車共乘營運,比照公車客運路線,開放業者提出「路線共乘」,以固定車輛數、上下客地點、營業時間等行駛載客,另有不特定路線在共乘站上下車的「區域共乘」。


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清正表示,共乘推動多年,會成功的就是那幾個特殊地點,其他都會失敗啦!路線共乘不應只是起訖點上下客,而應「公車化」,沿固定路線設站上下客,並由政府比照公車補助,才是真的環保又省錢。逢甲大學運輸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認為,還有一種預約共乘也應納入法規管理,讓乘客可透過服務平台媒合。

交通部路政司昨天下午邀集縣市政府、計程車代表等開會研商後指出,目前全台約有八萬七千輛計程車,占五萬多輛的大台北地區,時間空車率約六十五%,即每一百分鐘有六十五分鐘沒客人,為開創計程車產業的新市場,而將試辦多年的共乘營運法制化。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中,將共乘營業分為路線及區域兩種,路線共乘是指在核定路線上設置共乘站;區域共乘則是不特定路線,核定區域內都可設共乘站。

草案中開放計程車業者自行規劃路線提出營運計畫書,三年為期。路政司指出,共乘費率應載明跳表、全車及不同載客人數時的收費,不會全國統一訂定,而由地方政府審查核定,但總收費比跳表費率高一點應屬合理。

自由時報 2011/02/24 李文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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