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盈虧自負限制多 庇護工場失效


全台有62萬多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卻僅104家、提供1千5百多個庇護就業工作,僧多粥少使得身障者就業機會比例不到千分之3。庇護工場比照企業營運模式進行評鑑,職業評鑑的阻礙加上障礙者職業重建權不完整,庇護工場因經營慘澹被迫關門。立委希望修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強化身障者職能訓練,防止庇護工場受市場壓迫,想辦法起死回生。


庇護工場自96年《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修法後,確定由勞政單位主管後,身心障礙者的「職業重建權」只剩「職業」不見「重建」,庇護工場因定位不明而衍生諸多問題。立委陳節如、賴士保24日邀請社福團體、身心障礙者家長舉辦公聽會,集思廣益為庇護就業找到出口。

政府應該積極協助

賴士葆指出,台灣庇護工場照顧身心障礙者就業比不到1%,不符比例原則, 99年中央核准補助款共1.27億元,地方只用9千多萬元,顯見實際撥補款並不符。他認為庇護工場不等同一般工廠,必須修法把社政與勞政結合,加強對身障者的職業重建措施。

經營庇護工場2年多的心路基金會執行長宗景宜指出,台灣庇護工場虧損居多,因不願見障礙者失業而硬著頭皮經營,然而,原本照顧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的善意,卻常變成庇護工場經營者需自行籌款支應。她認為,政府應釐清庇護工場的定位,給予適當協助。台灣庇護工場不足,身障者若苦無機會工作,導致能力退化,不僅就業權益受損,生活品質也大受影響。

玄奘大學社福系助理教授周怡君指出,國內庇護工場只限於提供庇護就業,把身障者當員工,但進入庇護工場前,政府並無提供職能強化和職場見習,容易對身障者造成傷害,也造成經營者負擔沉重。庇護工場原本即非以獲利為目的,應兼具「教育復建功能與職業經濟」功能。

職評考試摧毀自信

身障者家長張先生指出,職評機制讓他的兒子就業歷程顛簸,輾轉從喜憨兒烘焙坊到伊甸基金會,需要更多心理輔導以適應職場環境。他指出,庇護工場承包政府工程還要跟民間企業競爭,還要討價還價,非常不合理,希望工程委員會能改善機制,給庇護工場保障,讓身障者不需時時擔心何時會失業。在場庇護工場經營者異口同聲紛紛表示贊同。

台灣省啟智技藝訓練中心主任李崇信表示,目前規定以職評作為身障者進入庇護就業的基本資格,這種「入場考試」摧毀許多身障者的就業意願和自信,造成身障者、家屬與庇護工場的窘境,原先《身權法》期待職評發揮避免障礙者被剝削的功能,反過來箝制有就業意願的障礙者。他指出,許多國內外研究顯示,就業意願才是國家障礙者就業政策成功與否的關鍵,他建議職評機制需盡快改善。

推動進入一般職場

照現行法規解釋,障礙者若無法進入一般職場、支持性就業或庇護性就業,只剩在家安置或進入機構的可能,對整體社會成本將造成負面效果。周怡君認為應根據身障者的就業意願幫助他們順利就業。

賴士葆建議政府推動在一般職場建立小型庇護工場的實驗方案,由勞委會擔任非營利機構與企業的媒介,鼓勵企業投入經營庇護工場,直接提供職業訓練、職場適應,擴大支持性就業辦理,以確保身障者的職能發展、擴增就業機會。他也要求,尚未設立庇護工場的地方縣市,如宜蘭、金門、連江縣,應在今年完成設置。

勞委會願研議改善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坦承,當初《身權法》將庇護工場列屬勞政單位主管自己也感到疑惑,勞委會從勞動機制管理確實有許多受限。他承諾召集及各單位進行協商,讓庇護工場結合社政體系,朝多元方向管理與發展。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也回應,有關庇護工場的定位與問題,將與勞委會共同研議改善。

立委陳節如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研議改採非競標方式或指定採購方式辦理優先採購辦法;政府應從庇護就業及職業訓練兩種模式規劃;勞委會應邀集相關單位研議配套措並於半年內完成規劃。

台灣立報 2011/02/25  張舒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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