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7日 星期六

屏東縣政府辦理輔導身心障礙者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計畫

屏東縣政府為鼓勵該縣身心障礙者取得汽機車駕駛執照,以減少其就業障礙,並增加就業機會及技能,促使生活穩定,特訂定本計畫。


關於輔導身心障礙者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計畫,辦理期程為101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為汽機車駕駛考照之報名費及領照規費2項目,普通重型機車報名費250元、自用小型車450元及駕駛執照規費200元,機車若報考輕型者,亦採全額補助報名費及領照規費,倘上述費用主管機關調整時,以其調整後之規費核實補助。

申請本計畫補助者須具下列資格:

  1. 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2. 年齡18歲以上者。
  3. 未曾獲中央或地方政府同性質補助者。
  4. 申請日前3年內曾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各項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結訓並取得結訓證書,或經由本府職管員評估並進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開案者。
申請人報名應於取得汽機車駕照次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補助。

此補助計畫,配合政府施政目標並落實政府照顧弱勢者之意旨,以期減少弱勢者諸多負擔與不便,使得政府推動辦理身心障礙相關福利之用心向下扎根。若有相關問題請電詢08-7558048洽辦。

中央社 2012/01/06 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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