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看護工須全天候照顧病人,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表示,二十四小時看護是不合理的,全責照護應由醫院負起責任,並採輪班制。
因為醫院護理人力過少,使家屬的陪病工作進而延伸為看護工。吳秘書長表示,若增加護理人力,是否該問題都能解決?或者,增加三班經過訓練的照護服務員,也可降低家屬的照護負擔。
家中只要一人生病,沒工作成員或是其伴侶則須負起到醫院陪伴照護的工作,若真的家中沒人可到醫院陪伴者,往往會選擇僱用醫院的看護工。而一位本籍的看護工表示,其實每天二十四小時的照護,雖然薪水很高〈一天約兩千左右〉,但每做半年就必須休息半年才行,否則身體根本吃不消。
吳玉琴表示,醫院的看護工都有某些團體在把持,素質根本無法做有效地約束,建議應增加護理人員或三班制照顧服務員。
吳玉琴也提到,兩年前,衛生署曾在兩間署立醫院做醫院照護服務員家屬陪伴患者的方案,家屬可不用二十四小時陪在患者身邊,有三班制的服務員,一天僅需花費600元左右的費用,但目前該方案仍在試驗階段。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09/11/30 00:0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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