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 星期五

座談會/銀髮族辦財產信託 遇三大難題

1.無法直接交付業者處理
2.銀行信託門檻高
3.不信任將財產交給陌生人


根據統計,全台有超過50萬名老人、身心障礙者需要辦理財產信託來保障生活,但信託公會統計,銀行承作身心障礙、老人的信託案件僅397件、總金額16億元。信託公會秘書長吳圳益說,這相較6兆元的信託市場規模有如滄海一粟,後續應有發展空間。

弱勢族群財產信託可分為年長者與身心障礙者兩大類,但年長者與身心障礙者對財產信託的看法不同。

吳圳益指出,其中銀髮族需要財產信託的原因是為了老年安養,截至2009年10月底,我國老人人口計244萬餘人,占總人口10.6%,其中需關懷的獨居老人有4.87萬人,中低收入老人有12.21萬,均為個人信託潛在需求者。

但相關研究顯示,銀髮族在辦理財產信託時,往往面臨三大問題,一是很多地方政府社會員接到不少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的社工建議辦理財產信託,但因公務機關礙於規定,無法逕自交付信託業者處理,必須等公開招標後才可遴選銀行;因此內政部社會司應遴選特定銀行承作,以利地方社政單位將個案交付信託。

其次是銀行信託門檻高,包括手續費及資產門檻,往往令中低收入的老人難以負擔,影響交付信託的意願。吳圳益說,目前手續費每年約是信託財產的千分之3、千分之4,或3,000元、5,000元到1萬元;銀行還會另設資產門檻,多數要求資產要達300萬元以上,較低者也要50萬元。

第三個問題,則是老人不信任將財產交給陌生的信託業者,這也是影響老人及家屬將財產信託意願的原因。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83條,需要財產信託者為「無能力管理財產之身心障礙者」,統計至2009年9月底,約計349,530人,占身心障礙者總人口32.95%。換言之,可能有財產信託需求的身障者達35萬人。

吳圳益表示,身障者財產信託實務面臨的問題更多,包括信託業者現階段對他益信託不受理新台幣30萬元以下的小額信託及不動產標的;家長對外人不信任,身故後仍希望由心智障礙者的兄弟或親屬照顧。此外,也有實務問題來自家長不認同應對心智障礙子女須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卻又擔心身故後心智障礙子女被騙解約。


2010.01.01【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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