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透明化,是二代健保改革的重要精神之一,民間團體呼籲,除監理會資訊應公開外,同時要求醫院財務報表公開、記載醫師處方及醫療行為的醫令收據透明,另外,有多少健保特約床及違規事項也要公告。但有醫界人士認為,公開醫院財報,對私人醫院來說等於是侵犯隱私,顯然不切實際。
二代健保修法重點中,擬將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與全民健保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合併為全民健保監理會,簡稱為監理會。合併後的監理會可決定給付範圍與健保費率,擁有相當大的權限。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副組長黃經祥,在今天二代健保公聽會中提出監理會資訊應當透明的意見,「需符合對等協商、利益迴避、事前公開議程及事後公開發言實錄等原則。」
除此之外,黃經祥表示醫院財報也必須公開,以杜絕喊價式的健保協商;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也認為,除公開醫院財報外,醫令收據、違規事項公告,及健保床數目等資訊也必須透明,才能保障民眾權益。
不過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常務理事羅永達說,要私人醫院公開財報,等於侵犯到隱私,「這是屬於個人財務。」他表示,現在很多醫院都是「微利經營」,若看到財報是負的,「哪個負責人還借得到錢?」對財報公開他持保留態度。
立法委員侯彩鳳則反擊說,從勞保到健保,人民繳的錢越來越多,「真正犧牲的人都還沒站出來講!」她認為醫院財務還是該透明化,「請醫界團體多注意社會觀感,別只站在自己立場說話。」
台灣醒報 2010/04/22 林怡秀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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