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甲骨文告Google 意在掌控開放碼


     紐約時報報導,甲骨文本月向Google興訟,指控Google應用於智慧型手機的Android作業系統侵犯Java技術專利,引發軟體業界一片嘩然。由此顯示,儘管開放程式碼起源於研發人員相互分享創意與交流軟體的平台,但情況已經改變,隨著開放程式碼愈來愈受到大型科技業者的重視,如今亦成為商場上發動攻擊的利器。

     Java最初是昇陽在1995年發展的軟體工具,而甲骨文在今年1月買下昇陽。

     面對甲骨文的指控,Google強調甲骨文想要藉此重新建立Java的企業控制權。Google法律總顧問沃克表示,「該訴訟並非針對Android而來,而是針對任何未獲甲骨文核准的Java開發計畫。」沃克形容此案猶如科技業走回頭路。

     程式設計人員可以藉由開放原始碼軟體,在遵循特定規則的情況下進行修改以及修補程式錯誤。

     紐約州立大學奧斯威戈分校電腦科學家Douglas Lea表示,他稱此次的衝突為「開放程式碼的代理權戰爭(the open-source proxy wars)」,大型業者希望掌握開放碼在商業市場贏得優勢。

     Lea為Java標準制定組織「Java社群流程」(Java Community Process)執行委員會成員,他說:「在此情況下,沒有絕對對或絕對錯的公司,這些公司競爭激烈,各有所圖。你可以看到兩家公司以不同的型式擁護開放程式碼。」

     昇陽在2006年推動Java開放程式碼計畫,希望透過讓企業免費在其資料中心使用Java技術,以擴展市場。隨後昇陽亦利用Java技術投入迅速成長的手機領域,商業授權予諾基亞、RIM等廠商,外傳每年收費約數千萬美元。

     然而,Google在2007年成立「開放手機聯盟」,拉攏許多手機廠商和電信業者加入,儘管Android是開放程式碼平台,且採取另一種授權模式,但卻在甲骨文的控制之外。

     Aplix公司技術策略副總裁瑞佐表示,「甲骨文和Google的爭議重點在於控制權。」Aplix同時是「開放手機聯盟」與「Java社群流程」的一員。


工商時報 2010-08-31 陳怡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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