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北市呼吸治療師到宅 評估需求每月增兩次
為了協助失能長者,提供長期照護服務的需求,臺北市衛生局推出「呼吸治療師」到府服務,提供居家呼吸治療服務。除了現行健保給付每月2次呼吸治療師到宅家訪外,只要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後,有需求者,將再增加每個月兩次到宅服務。
台北市有一名57歲陳姓小兒麻痺症脊柱側彎病患,因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合併肺心症、慢性呼吸衰竭氣切管留置,從7年前開始,必須24小時使用呼吸器輔助,透過居家呼吸治療師介入後,病情才逐漸穩定,目前開設網頁設計工作室,而且因為配合呼吸治療相關訓練,逐漸可以脫離呼吸器外出,為了提供失能長者長期照護服務使用者的需求,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目標,臺北市衛生局也推出推出呼吸治療師到府服務,提供民眾居家呼吸治療服務。除了健保給付每月2次呼吸治療師到宅家訪,只要經過台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派員到府評估後,有需求的病患,衛生局再增加每月兩次到宅服務。衛生局表示,只要是每月需要第3次以上居家呼吸照護民眾,設籍且實際居住臺北市,經長照中心評估後,每次最高補助訪視服務費1,300元及交通費200元,每年補助次數最多24次,低收入戶者由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者患者需自付10%,一般戶則僅需負擔30% 。
中廣 2010/10/25 林麗玉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