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身心障礙退化快 促放寬勞退
20多名身心障礙勞工今天呼籲,身心障礙者肢體與智能退化比一般人快,依法須等到60歲退休才能領勞退年金,並不公平。他們呼籲修法,放寬身心障礙勞工請領月退休金的規定。
20多名身心障礙勞工在國民黨立委楊麗環陪同下前往立法院陳情指出,身心障礙者肢體與智能退化比一般人快,若要比照一般勞工,必需等到60歲退休才能領勞退年金,對身心障礙者不公平。
楊麗環表示,現行法律規定,原住民因平均壽命較低,可提前請領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也應比照原住民。她建議相關單位應修改勞工退休金條例,針對身心障礙勞工,只要年滿55歲、工作年資滿15年,即可請領月退休金。
對此,與會的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副處長陳慧玲說,勞委會已在研究修改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法通過後,身心障礙者就可根據自己身體狀況,決定是否申請提前退休。
勞委會勞保處副處長王建宏則說,政府同意多照顧身心障礙者,只是仍要考慮財務負擔。
中央社 2010/10/19 周永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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