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經濟部開始推動電子書產業以來,轉眼將近兩年時間,產業情勢有時候瞬息萬變,有時候卻又一成不變。
變的地方是美國資訊業巨頭全員到期,繼亞馬遜、蘋果之後,Google 也在本月初正式開通了線上的電子書店,美國的電子書產業一片欣欣向榮,大集團,小平台爭奇鬥艷,各擅勝場。中國則在幾番混戰後由中國移動、北大方正、漢王、盛大,四大天王各占山頭,互爭雄長。上個月個人有幸受邀前往韓國參與「坡州出版論壇」,恰好見識了大韓電信(KT)推出的七吋平板行動裝置K-Pad,K-Pad一上市,線上書店就有八萬種韓文書目可供下載,這是韓國人展現推動電子書的決心。
而台灣呢,兩年來我們有了三大電信商的銷售平台,有了相關部門不斷推出的輔導、獎勵方案,業內業外各種出版、銷售服務也不斷開通,熱鬧非凡。唯獨線上我們能夠提供給讀者付費下載的書單,始終少得可憐。台灣亟待解決的問題包括:
一、翻譯書授權問題:新書一向占據出版產業最大市場大餅,而在新書最熱門的領域裡,以台灣情況來說,翻譯書又占有絕對優勢,只要檢查博客來的年度分類暢銷書榜,就可以知道翻譯類書在台灣主流書種裡占有多大的比例,其中尤其以小說類、商管類和科普類書為然。這些書是目前最受讀者歡迎的書單,而這些書單九九%無法取得外國出版社的電子授權。
二、本土原創作者數量問題:台灣的作者資源有沒有能力填補數位出版的殷切需求呢?至少有一個巨大的空缺是台灣沒有具備的,那就是學院作者。以美國出版市場為例,不管是科普、歷史、傳記、財經,幾乎每個作者也同時具有學院背景,英美學院鼓勵學者出書,行之既久,澤及大眾文化領域,浸浸然還有許多經典性著作更是先由大眾出版社首發。
而台灣學院考核一面倒只鼓勵論文而不鼓勵專書,結果是使出版領域喪失了一群深富學術訓練的作者資源。出版產業缺少了這一群嚴謹的作者,儘管台灣號稱是出版王國,但細查現實,根基則非常脆弱。原創著作者的式微,是台灣出版產業在面對數位衝擊過程中最值得憂慮的問題。
三、本土作者授權誘因不足:這件事情非常微妙,台灣電書市場正處在一個尷尬的局面,一方面市場根本尚未成型,二方面美國傳來的消息總是如此地激勵創作者。亞馬遜、蘋果不但鼓勵作者自由上傳著作成為「內容供應商」,而且提供高達七○%的誘人版稅率,任何作者只要直接上稿就可以享受七成的銷售所得。
但在台灣的現實裡,主流銷售平台不支援個人作者直接上稿,出版社願意提供的電書版稅率距離「亞馬遜障礙」簡直是笑話,而所有企圖扮演代理人、經紀商角色的業者,多半還抱著發一筆橫財心態,這讓作者即使想授權,也會顧慮再三。台灣如今少的是大型的、財務透明的作家經紀商:一、要夠大;二、要夠透明,佣金完全透明;三、發行和技術能力要夠強,能發行到(全世界)所有的電子書平台。
四、強制授權問題:最後是出版期超過五年以上的舊書電子權利問題。舊書版權非常難追蹤,這讓過去六十年來台灣累積出版的百萬種舊書幾乎都只能停留在紙張的狀態,無法成為電子書。還好今年剛剛通過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加入了「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授權」的辦法(俗稱強制授權,見文創法第二十四條)。電子書營運業者大可充分運用已有的法律規定,適用在找不到原始權利人的舊書電子化作業上。
但經濟部制定的執行細則(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授權及使用報酬辦法)非常瑣碎,一本書就要經過無比繁瑣的填表、申請、驗證等各種程序,這等於是對舊書電子化,設下了高門檻的行政障礙,這個施行細則如果沒有提供批次作業的彈性,那麼可以想像大家發現行政成本遠高於電子化以後的營收,最後一定又是乏人問津,形同虛設。
中國時報 2010/12/19 陳穎青 內容推進實驗室 網站站長
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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