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社會救助法》三讀通過,政府為建立完善的弱勢照顧體制打下骨幹,但同樣重要的是整合跨部會社福資源,切實落實社福制度,如此健全的骨幹才能有協調的四肢,也才能讓這套社會救助制度可長可久。
外界原本期待新法能在明年元旦上路,卻礙於相關配套子法牽涉跨部會修法,考量作業與協調時間,只好延至明年七月一日才施行。
雖然母法通過,但光是調整身心障礙者工作收入所得計算的子法,就需要修正七個子法規;僅僅是要訂定不動產所得計算範圍,就需要動用到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環保署等部會。政府想要完善弱勢照顧體系,猶如整治、維護一條從源頭到下流的河川,政府必須打通橫向聯繫,才能整合資源建立平台。
在這次修法過程中,不少朝野立委反應,中央雖有審核低收入戶的統一標準,但地方主管單位未必能夠照法執行,使得每個縣市審核標準紛亂,也讓民眾無所適從;例如,許多民眾向民代反應,部分地方政府受理窗口,會以一種「未審先判」的方式,告訴申請民眾,如果擁有房產、地產,申請就無望;卻未能主動向民眾說明弱勢者的多種申請管道,而民眾在不瞭解自己能向哪些單位求援的情況下,即便法規修得再好也是徒然。
有了好的骨幹,還需協調自如的四肢,以及清楚方向的靈活大腦。行政部門希望多出六個月的時間,向鄉鎮市區公所審查人員進行講習訓練,並與地方政府協調子法修正事宜。
未來這六個月,政府必須做好暖身操,起跑的步伐才能不負人民期待。
中國時報 2010/12/11 管婺媛 特稿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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