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亞急性照護缺 納長照法 患者有尊嚴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三月底將送立法院審議,花蓮縣長期照護發展協會理事長吳淑貞說,台灣的長期照護計畫,最缺乏的是亞急性照護,這時候病人剛復原,仍未準備好回到家中,她建議政府應將這類病患納入長照法的照顧對象。

吳淑貞表示,亞急性照護是指介於急性與慢性間的病患,這類患者雖然被診斷可以出院,但無法立即適應、執行日常生活需要的行動,她上月到日本照護專門學校及病院參訪後發現,日本讓這一類型的病人,在專門復健的醫院停留三個月至半年,針對每名病患的病情,設計合適的輔助用具進行治療。

吳淑貞指出,同是中風的病人,因患部、生活習慣不同,治療方式也不一樣。在日本,復健醫院會先評估病患的生活執行能力、需要何種輔具,復健時也會模擬病人在家中的情境,包括倒水、爬樓梯、上廁所,以期病人出院後,能在生活上無縫接軌。

吳淑貞發現,日本的亞急性照護醫院大多布置成居家形式,看護也會在牆上張貼各種藝術品,包括書法、海報、紙捲簾等,且房間內沒有藥味和病味,護理師們會和患者們互動,進行各類遊戲和競賽,不管是生理或心理上,都顧及到病人的需求,與台灣吃飯、洗澡、睡覺都在固定時段,類似監獄的管理模式大相逕庭。

吳淑貞建議,長照法也因納入亞急性照護,在全台多設立長期養護中心和復健醫院,與社區內社團、幼稚園結合,一般民眾也能到機構交流、聊天,提供老人、病患優質又尊嚴的照護。


自由時報 2011/03/02 林欣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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