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跨縣市叫復康巴士 立院初審通過

在立委管碧玲領銜提案修法下,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28)日初審通過,自明年元月1日起,身障者可跨縣市叫復康巴士。

常年為身障者詬病的復康巴士有設籍限制的問題,今天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初審通過58-1條增修條文,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復康巴士服務,至101年1月1日起不得有設籍之限制」。

管碧玲說,目前全國僅有4縣市願意開放給其他縣市身障者叫車服務,這種以鄰為壑的做法,對於身心障礙者至其他縣市而言,實在造成運輸接駁上的嚴重障礙,也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揭櫫之創造無障礙環境、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活動的精神。

管碧玲表示,該法修正通過後,未來各縣市政府將不得限制非設籍的居民的叫車服務,讓身障同胞能安心至其他縣市就醫或處理其他事務,或是因為其他因素設籍在其他縣市的身障者仍能享受居住所在地政府的復康巴士服務。此外,在該法通過後,全國對復康巴士的需求仍短缺200多輛,她將在今年中政府辦理公務員調薪追加減預算機會,提案要求行政院同時編列復康巴士經費,配合跨縣市叫車的需求。

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國復康巴士有762輛,如果要開放復康巴士跨縣市叫車服務,復康巴士仍短缺,再加上跨縣市服務的作業方式尚需協調,因此建議在明年1月開始實施。

新頭殼newtalk 2011/04/28 王鼎鈞



立院初審 復康巴士擬不限戶籍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各縣市復康巴士服務明年起不得有設籍限制,身心障礙者將可使用居住地復康巴士服務。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質詢時表示,許多縣市政府限制復康巴士申請者須設籍當地,假設設籍雲林縣,但住在新北市的身心障礙者需要復康巴士服務,因新北市不接受跨戶籍復康巴士申請,導致身心障礙者權益喪失,非常不合理。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質詢時說,有些保有農民保險的南部身心障礙者暫居北部,因無法遷戶籍,導致不能使用居住地復康巴士服務,要求各縣市復康巴士服務不得有設籍限制。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表示,目前台中市、彰化縣、宜蘭縣與台東縣已開放跨縣市戶籍身心障礙者預約,高雄市、台南市也部分開放給鄰近縣市申請,有11縣市還沒開放,會持續協調。至於相關經費是否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負擔,尚待協調。

初審通過的條文明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復康巴士服務,自民國101年起不得有設籍限制。

此外,航空運輸業者曾因安全因素,拒絕搭載身心障礙者,委員會也初審通過相關條文,除民航主管機關訂定的安全因素,航空運輸業者不得拒絕搭載身心障礙者,或要求身心障礙者接受特殊限制。

若違反規定,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得要求業者限期提供改善計畫,若未依計畫改善,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現行條文規定,航空業者除民航主管機關訂定的安全因素,不認同身心障礙者可單獨旅行,特別要求應有陪伴人共同飛行者,不得向陪伴人收費。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航空公司若向陪伴人收費,得令業者限期提供改善計畫,若未依計畫改善,處1 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此外,委員會初審通過,醫療機構、車站、民用航空站、公園營運者及政府機關,如違規提供場所供非視障者從事按摩工作,得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中央社 2011/04/28 陳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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