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官版長照法 僅1成民眾受惠

由數十個團體組成的長期照顧監督聯盟,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行政院版的長期照顧法,由於質量均不足,僅能照顧近1成民眾,完全忽略其他9成多民眾的照顧需求。

72萬人有長照需求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指出,長期照顧責任有7成以上落在女性身上。由於喘息服務不足,造成許多悲劇,如媳婦悶死婆婆等事件。

依據經建會推估,隨著人口快速老化,台灣失能人口將以每5年約以20%的成長速度增加。而根據衛生署統計顯示,現今台灣高達約72萬人有長照需求,卻只有約8萬人使用政府的服務,包括使用現行「長照10年計畫」的服務約6萬5千人,加上使用內政部的居家照顧約2萬多人。

在政府服務質量都不足的情況下,這8萬人當然也需要親友輪替照顧,政府提供的少量服務,充其量算是家屬的喘息服務而已,而且只勉強符合了1/9失能人口的長照需求。

喘息服務 應週休1日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王增勇表示,目前長期照顧的公共服務資源不足,品質也參差不齊,導致許多家庭背負沈重的照顧負擔。

王增勇認為,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是目前最低度發展,也是最迫切需求的服務體系。政府應該以家庭照顧者支持中心為據點,提供綜合性與在地化的服務,包括喘息服務應提高至週休一日的頻率,以及明訂家庭照顧者需求之評估原則,才能保障家庭照顧者的週休權益,不能以預算不足或無此服務做為藉口。

偏遠地區乏長照資源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簡璽如指出,在72萬的長照需求者當中,有18萬的人選擇聘僱私人看護。但這些民眾卻因為處於偏遠地區,不但缺乏政府的長照服務資源,或是政府服務時數不夠用也不符合需求,因而無法使用政府服務。一旦這些選擇聘僱外籍看護,這18萬人就會被現行政策排除,不得使用政府的服務。

另外,還有高達46萬的失能者,純粹只依賴家屬或親友的照顧,也使用不到政府的服務。簡璽如指出,政府的長照政策已經推行了10多年,但46萬的家庭照顧者以及18萬聘僱私人看護的家庭,共超過64萬的家庭,佔72萬長照需求者的89%。等於每9個家庭中就有8個長期處於政府服務鞭長莫及的沙漠,但行政院提出的《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內容,卻沒有試圖解決64萬家庭的照顧需求。

評估排除失智精障者


台灣失智症協會代表胡瑪莉指出,行政院版草案用的評估服務對象工具,僅以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IADLs)等指標進行認定,排除失智症及精神障礙等心智失能者的照顧。

另外,從事相關長照服務的人員培養以及教育訓練,也都規劃不清。胡瑪莉指出,行政院版長照法若要倉卒上路,只求趕在選舉前夕通過,將忽視其他需要照顧者的權益。

原民需求屢遭忽視

原住民代表新田則表示,原住民族群位居偏遠地區,總是成為被忽略的一群。如果原鄉的老人生了病,常需長途跋涉下山就醫,加上符合專業資格的長照人人員非常少,在經濟條件相對弱勢的情況下,原住民也負擔不起長照的費用,大多是村民相互幫忙,長照法也沒有尊重原住民不同的文化需求。

露德協會也表示,協會於2010年針對愛滋感染者進行的生活現況調查發現,超過4成以上的受訪者擔心老年安養問題,但現今的照顧體制對於愛滋感染者嚴重不足,愛滋感染者只能自力更生。

曾昭媛質疑政府,目前行政院版只打算停留在服務僅僅8萬家庭的現況,對於其他64萬家庭視而不見。

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不應停留在管理機構法的層次,應該具備前瞻性的政策願景,以具體作法來解決和回應前述8/9家庭的需求。

曾昭媛認為,應該擴大長照服務能量,整併18萬聘僱看護的家庭納入長照體系,並發展全面性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以滿足46萬家庭的需求,同時培養和充實長照服務人力,如此才能兼顧失能者、家庭照顧者、照顧工作者的各方權益。



台灣立報 2011/05/04 史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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