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今天表示,未來要朝向爭取自學法源進入未來「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強迫入學條例」,制訂完整涵蓋國小到高中的獨立在家自學法源。
教育部部務會報9日通過「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草案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草案,學生經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許可,可進行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
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總召集人陳怡光和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長周志宏在良質教育研討會上指出,教育部部務會報9日通過的準則和辦法,是國家保障教育選擇權好的開始。
教選盟表示,未來要朝向爭取自學法源進入未來「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強迫入學條例」讓國民教育階段的自學學生免強迫設籍,制訂完整涵蓋國小到高中的獨立在家自學法源。1000611
中央社 2011/06/11 魏紜鈴
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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