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呼吸照護病患 健保局擬收部分負擔

呼吸照護一年花費健保兩百六十七億,醫療支出僅次於洗腎,健保局日前提出「抑制呼吸照護支出浪費」最新規劃,未來呼吸照護病房病患,若符合「下轉」居家照護條件,卻不願「下轉」,就需自付呼吸照護病房與居家照護之間的健保給付差額,或是五%的住院部分負擔。

萬餘病患恐月付5至6千元

自付健保給付差額的病患,一天需自費兩千五百元到三千八百元不等;住院部分負擔的病患,一天需自費一百七十至兩百零六元,換算每月須支出五至六千元。預計有一萬多位呼吸照護病房病患可能受到影響。

健保局:鼓勵家屬帶回照護

目前國內健保呼吸照護系統,可分為急性呼吸衰竭期「加護病房」(ICU)、積極嘗試脫離呼吸器「呼吸照護中心」(RCC)、呼吸器依賴「呼吸照護病房」(RCW)及居家照護等四個階段,去年使用健保呼吸照護治療共有三萬多人,其中RCW病患有一萬多人。

監察院要求健保局重新檢討健保「無效醫療」的分配正義及成本效益,日前健保局對抑制呼吸照護治療支出,提出多項新建議規劃。

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表示,過去十年間,每年約有七千多人在RCW住院天數超過三百天,整體住院費用以RCW成長最明顯,而RCW病患脫離呼吸器的比率只有六.二%,有相當大的空間可以下轉到居家照護。

督保盟:無配套 如回家等死

蔡淑鈴指出,病患下轉到居家照護之後,照護醫院必須定期派遣呼吸治療師及醫師前往居家訪視。過去呼吸照護病患均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不需部分負擔,健保局才會考慮以比較積極的方式增加RCW下轉率,包括讓病患部分負擔來盡保險義務。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沒有人反對政府抑制健保浪費,但健保局需先說清楚條件與標準,病患家庭是否有能力及人力照顧病患?否則一味要求病患下轉,不是讓病患回家等死,就是感染後再回來,更浪費健保醫療資源。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名譽理事長謝文輝表示,社區醫院支持抑制健保浪費,但下轉條件的訂定,要尊重專業判定,可以考慮現行洗腎判定需要有兩名醫師認定且最好跨院,才能避免糾紛。

蔡淑鈴強調,會再跟醫界及病患團體討論下轉條件及相關配套,一定會考量到社會接受度及病患的權益。


自由時報 2011/07/09 魏怡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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