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性聽力障礙」是由於內耳中的「毛細胞」退化所導致。發生和發展有遲有早,有快有慢。
老年性聽力障礙發生原因多半為年齡增長所產生的生理退化現象,以及其他外在因素如噪音、藥物等造成聽覺器官加速老化所導致。
通常年過五十,聽力就開始逐漸退化,初期多僅有高頻區的輕度聽力衰退,症狀較不明顯,而到達六、七十歲時,聽力障礙程度則會明顯增加,應及早積極防範。
聽力障礙的病因及病理十分複雜。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常務監事陳曉鈞表示,遺傳因素,聽覺器官的老化性退性病變,傳染病,全身系統性疾病,藥物中毒,創傷,自體免疫疾病等,都可能導致聽力障礙。而老化的聽神經病變最為常見,加上年輕時的感染,或外傷創傷撞擊或藥物中毒等,原本聽覺器官有輕微障礙的患者容易使症狀加重。
中醫師陳曉鈞表示,聽力障礙在醫學分類上,主要大致上可分為包括:第一類傳導型聽力障礙;是指聲波無法有效的傳入內耳當中,可能因外耳及中耳的外聽道、耳膜、聽小骨、中耳腔、圓窗或耳咽管之間的問題而導致。這類患者大多可經由外科手術、藥物或助聽器改善。第二類感音性聽力障礙;這類患者可能因素包括內耳病變,又稱耳蝸性聽力障礙。而毛細胞至聽神經核間之聽神經病變所致者,稱為神經性聽力障礙,包括第八對腦神經之兩極神經節,這類則又稱為後耳蝸性聽力障礙。這種損害通常是一輩子無法真正痊癒、根治的,大多數患者可藉由戴助聽器來解決。
陳曉鈞表示,還有第三類混合型聽力障礙;是指患者同時合併有傳導型與感音性聽力障礙;治療方向應著重在改善耳內的傳導。以及第四類功能性聽力障礙;指的是患者無聽道上的器質性病變,卻聽不到聲音且對聲音沒有反應的現象;這類患者大多可能由於心理或情緒因素所致。
另外,第五類中樞性聽力障礙;多為因腦幹以上到大腦皮質之間,聽覺導路發生障礙,而造成不瞭解所聽到的語言現象。這類患者障礙,並非純音聽力障礙,而是屬於聽能瞭解的問題。
台灣新生報 2011/07/11 鄭綿綿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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