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方案,卻未必符合住戶需求,身障團體3日指出,政府規劃的合宜住宅應將「通用設計」納入考量。營建署回應,未來將要求廠商納入設計考量。
八八風災的重建計畫中,政府規劃興建永久屋時,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多次向政府部門建議,盼能納入無障礙設施,建議卻未被採納。
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唐峰正表示,那瑪夏南沙魯有位阿嬤,想出門或上廁所都要靠家人幫忙。阿嬤長期坐在輪椅上,廁所進出口不方便出入,如廁得靠家人幫忙,只好忍耐到女兒下班回家才能上廁所。
立委黃淑英指出,政府興建的合宜住宅是為了服務弱勢族群,但無障礙設施的比例只有10%,甚至出現浴廁門寬太小的情形,「既然是合宜住宅,對身障者來說卻不合宜,真是太可笑。」
目前合宜住宅規劃無障礙設施戶數將佔10%的比例,但並非身障者才有無障礙空間的需求,每個人都可能因意外受傷,造成短期行動不便,黃淑英強調,不應僅於10%的戶數中建置無障礙設施,而是全部建築都具有「通用設計」的概念。對於民間團體的訴求,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副組長陳淑娟表示將要求廠商在規劃格局時,將身體機能的障礙通通考量進去。
台灣立報 2011/08/04 呂苡榕
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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