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人才大作戰!政府日前端出六百億元「人才培育方案」,行政院會昨也通過科技基本法修正草案,明訂科研成果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研究人員兼職條件也放寬,透過法令鬆綁來留住專業人才,提升產業競爭力。
中研院日前發表「人才宣言」,對於國內高階人才流失問題示警,行政院會昨火速通過科技基本法修正草案,政務委員朱敬一說,人才鬆綁與科研成果產業化,關乎台灣未來新一波創業潮。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這次修法賦予科研成果運用更大彈性,讓累積在各公立學校或機關的研發能量,能順利釋放到國內產業。
為了讓智慧財產權靈活運用,草案明定歸屬於公立學校、研究機構或公營事業研發成果,保管、使用、收益或處分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政府委託及接受私人捐贈的科學技術研發採購,也增列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國科會解釋,現行法令規定國立大學教授請領補助有著層層關卡,專利權有一定比例要分給學校,變成國有財產;如果技術移轉,也須經過相關行政處理程序,缺乏時效性。
對於科研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國科會也說,這將賦予公立大學或學術單位,向大眾與企業募款後的運用彈性。
此外,因科研業務需要而技術作嫁投資,或者兼職,可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公務人員服務法的限制,但有關兼職或技術作價投資比例限制,仍待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訂定。
國科會解釋,許多研發技術重要,例如成大研發出石斑魚魚苗,但依現行法令,研究人員最多只能持股一成,未來此部分將放寬,以留住科技人員。
中國時報 2011/08/26 李明賢
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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