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身心障礙鑑定 家屬盼一次完成

我國身心障礙認定將採世衛組織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的標準,彰化縣575名身障者被當作試測對象,部分家屬希望通過試測後,不必參加明年正式鑑定,以免折騰身障者,社會處同意代為爭取。

世衛組織的身障分類系統簡稱ICF,內政部與國際接軌,將從101年7月11日起實施新鑑定制度並逐步換發身心障礙證明,取代現今的身障手冊;彰化縣6萬3054名身障者將在未來6年內換發新證。

新制採兩階段鑑定,為使新制順利上路,內政部今年試辦評鑑,因試測表格先後發出,先被通知的身障者須接受舊制與新制的兩次試測,後來接到通知的身障者接受新制試測,舊制與新制試測的差別在於舊制由醫師鑑定,新制由醫事團隊鑑定。

身障者家屬紛紛反映,通過新制試測,身障者可否明年不必評鑑。彰化市陳姓市民表示,新制評鑑標準詳細又嚴格,試評結果應該是很準確,他認為不需要耗費身障者與家屬的精神、力氣被反覆鑑定。

社會處身心障礙科林麗梅說,第一階段鑑定醫院指派醫師與鑑定專員按照身障者的障礙類別,評估、鑑定身體功能與社會參與狀況等多項指標,衛生局把鑑定報告轉給社會處,社會處專人訪視,並召開專業團隊會議審查兩階段鑑定報告,審查通過才核發身障證明。

她表示,社會處已反映身障者家屬的心聲,內政部回覆指出,試測結果彙整後一定會修改更仔細、完善,不適合當作正式鑑定,即使通過試測,仍須接受正式評鑑,不過身障者家屬強烈期盼便民,不願被「一再評鑑」,身障科將再次爭取試測者免複評的權益。

聯合報 2011/08/15 簡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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