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預計成立國家眼庫。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目前眼角膜移植必須在取下角膜後二十四小時內完成,但有許多往生者捐出角膜後,接受移植的人因時間等因素無法及時接受移植手術,因此很多眼角膜都浪費掉了,且眼角膜保存期限比較長,未來擬成立國家眼庫,統一保存眼角膜,減少浪費。
石崇良指出,現在眼角膜來源多來自國外,希望可以增加國內捐贈來源,末期癌症患者很多器官都無法捐贈出來,但眼角膜多半還可以使用,但現在基於保存問題,無法善用,未來會多鼓勵末期患者捐出眼角膜。
衛生署也預計十月開始讓活體捐腎臟、肝臟患者優先成為器官受贈對象。患者未來若需要接受器官移植,進行優先順序評比時,可加四分,以鼓勵民眾活體捐腎、捐肝,而現在是五等親內才能活體捐腎、捐肝,會考慮將同居人納入活體捐腎、捐肝名單。
衛生署及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本月十三日邀請器官勸募、移植醫學專家、醫事、社工及消費者相關團體代表等近百人參與,經過熱烈討論後,獲得多項共識。其中有學者提到,希望可以設立器官移植醫院退場機制,年底會對各器官移植醫院進行評估,以擬定後續政策。
會中學者也認為,醫師應鼓勵加護病房臨終病人接受臨終照護;對可捐贈器官者的家屬,適時提供器捐資訊徵詢作業,並應兼顧器官捐贈者隱私保護。
另外,未來也應加強提供器官捐贈移植相關人員的訓練與繼續教育,並規劃建立器捐勸募協調人員認證制度。
台灣新生報 2011/09/15 蘇湘雲
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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