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 星期四

高雄身心障礙團體 護低收資格

高雄市身心障礙低收入戶最近申請低收入補助時,發現法令修改,只要有勞保,都算「有收入」,因此影響不少人低收入資格;高雄市社會局為幫助身心障礙低收入戶解決問題,彈性放寬「收入額」的認定。但身心障礙團體仍打算向中央陳情。


台灣無障礙協會理事長林俊福說,身心障礙低收入戶之所以有勞保,很多人是因為沒有收入之前曾有工作,也投勞保多年,為了保住勞保的權益,這些人失去工作後,投保單位轉入相關職業工會,每年並想盡辦法繳保費,希望以後多一點保障,但不代表這些人有收入。

高雄市社會局和身心障礙團體多次溝通,決定在地方政府可以彈性認定的「收入」上為有勞保的身心障礙低收入戶想辦法,一方面以勞保保額的55%計算「收入」,另方面指派社工員依個案實際調查相關身心障礙者有無收入、收入多少,再參酌實際調查決定低收入資格是否可以保留。

聯合報 2012/02/16 楊濡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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