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
男性居服員 社會不認同
女人照顧老小、男人出門賺食是傳統性別分工天經地義的一種,隨時社會變遷,越來越多女性往理工、機械等男性領域發展,男性進入護理、幼兒教育等女性世界也不再是天方夜譚。然而照顧工作的低薪化,與男性不應該替人把屎把尿的觀念,讓男性居家服務員面臨「喪失男子氣概」的社會不認可。
中正大學社福所研究生陳彥蓁在論文《為何我會從事「妳」的工作:男性居家服務員之照顧歷程探索》提出,正因為照顧工作被視為不具專業的低階勞力,服務員的訓練尚未受到高度社區認可,升遷管道與福利也付諸闕如,而傳統性別觀念當中,對女性應擔負家庭照顧和勞務的責任,以及對男性養家角色的期待,又再次強化了將「女性推入照顧工作」與「限制男性從事照顧工作」的力量。
92年、93年、94年女性使用居家服務者比例逐年增加,這與在台灣社會,「男性」主要是居家的「被照顧者」,大都由「女性」(配偶、媳婦、女兒)擔任「照顧者」提供照顧有關外,「女性」平均餘命較男性長、家庭規模縮小造成家中照護人力短缺,促使女性需多加運用外來支持性、補充性的服務。
我國在1977年老人福利法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的修法,到了 1998提出的「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規定地方政府要結合民間資源已推廣居家服務,同時解決人口老化與失業率攀升、外籍監護工人數居高不下的困境,因此開方國內的服務照顧人力,促進就業並降低對外勞的依賴,落實在地老化的目標。根據鄭文輝2004年的研究,預估我國2006年需要1萬3千至2萬2千的居家服務員,然而2006年6月底,我國居服員只有4千3百多人,其中男性佔了約5百人,性別比例懸殊。
論文訪談指出,機構在派案過程中,男性居服員可勝任較為粗重的照顧工作,也可避免女性居服員被男個案性騷擾的問題,然而男性無法為女性個案提供身體清潔照顧,導致個案量較少,排班時也常出現空班狀況。至於收入多採時薪制,時薪100到150元不等,並無性別差異。
陳彥蓁指出,居家服務員的工作,對男性來說,正面回饋是學習人際互動、改善壞脾氣等,負面效應則是職業傷害與外界對工作價值的不看重,傷害了男性尊嚴。雖然受訪人在溝通後父母態度多半會軟化,接受兒子的職業,但仍期待兒子能有更好的發展。而機構對男性居服員則多為肯定的態度,因為他們可以擔當救火員的角色,接下女性無法處理的棘手個案。
在案主家庭,一方面對於男性從事照顧工作有不信任與質疑,卻需要男性提供照顧服務,同時也會勸男性居服員轉業。
在女性等同於照顧者,以及照顧工作被當成低專業的勞力工作的當下,居服員的勞動市場需求與現有人力雖然差距很大,居服員這個工作對成年男性來說,進入的困境依然難以抹滅。
台灣立報 2007/09/21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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