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移工要休假

「2003年我們開始遊行、2005年喊出『拒絕奴工』、2007年告訴勞委會『我要休假』,今年呢?今年我們依舊『還沒休假』!」上千名來自台灣各地的移工,13日從台北車站遊行至勞委會,大聲告訴政府:「我們不是機器人!我要休假!」


Anna來自菲律賓,從事家庭看護工,每天早上7點就得開始工作直至晚上10點。「我什麼事都要做,打掃、照顧長輩,很多啦!」Anna剛來台灣的前2個月不敢要求休假,「一來我沒有認識人、二來怕雇主生氣。」幸虧Anna的雇主認為她應該休假,現在Anna每周都有一天可以休息、上教堂做彌撒。

像Anna這樣幸運的移工並不多。來台灣已經8年的陳氏鳳是越籍移工:「前5年我從未休過假!」陳氏鳳激動地指控前雇主的惡形惡狀:「不但不讓我休假,還欠我薪水!」

陳氏鳳前一項工作是在桃園縣復興鄉照顧長者,她得負責兩位長輩,其中阿公是中風患者。陳氏鳳說,復興鄉位處偏僻,買東西非常不便,她和兩位老人經常得分一條秋刀魚當食物。「秋刀魚那麼小條,我怎麼敢吃?都留給老人家。」長久下來,陳氏鳳從49公斤瘦到41公斤。「雇主還懷疑我是不是有病!」一般家庭勞務工薪水是1萬5,840元,扣除仲介費與健保,也還有萬餘元;陳氏鳳前3年每月只領6千8百元,第4年開始剩下5千多,「我都不知道為什麼。」

雇主原本承諾每3年要幫她買機票返鄉探親,也全部跳票。至今還積欠陳氏鳳工資,但她不知道怎麼爭取權益。陳氏鳳離開前任雇主到現在的家庭後才慢慢恢復體重。

「現在的雇主對我很好,每個月有2天假,我才能來遊行。」陳氏鳳揚了揚手上拿的「我都沒有休假、積欠薪水」的布條說:「這是雇主幫我寫的。」陳氏鳳表示,會參加遊行是看到《四方報》的訊息。「休假不只是休息,也才有機會跟管道知道自己權益受損時怎麼辦。」

遊行隊伍一路高唱改編過的「Are you sleeping」,諷刺勞委會只會睡覺、只會拖延。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秀蓮表示,2003年起,由多個關心移工權益的團體組成「台灣移工聯盟」,希望勞委會制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家務移工的休假權,但歷經陳菊、李應元、盧天麟直至現任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法案依然被擱置。

陳秀蓮表示,高齡化社會來臨,長期照護需求增加,政府必須正視「家務勞動就是一份『工作』」,這份工作需要勞力、技術、付出,有工作契約、職災風險,也有聘雇關係。「要求立法規範家務勞動的條件,不是爭福利,勞委會不能以『增加雇主成本』的擔憂抵擋!」

台灣移工聯盟主張,若經濟弱勢雇主無力負擔合理勞動條件,應由政府釋出社福資源挹注,而非壓榨看護工。

移工的憤怒積壓已久。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神父阮文雄帶領移工表演「看護工的一天」行動劇時,演到雇主不斷壓榨移工,移工最後憤怒地甩開掃具、脫掉圍裙時,台下的移工忍不住把原本要丟向勞委會的拖鞋,往台上丟。

「這些拖鞋我們要送給勞委會!告訴勞委會:『人要死了!麥擱拖啊!』」移工要求政府遵守甫通過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第4款規定,讓勞動者享有休息、閒暇和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立刻制訂《家事服務法》保障移工權益。

 台灣立報   2009/12/13  胡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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