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長照 將列喘息服務

台灣有超過60萬需要長期照顧的人口。面臨照顧失智、失能者的重任,照顧者除需兼顧自身工作及家務以外,更需花費龐大的精力、金錢在受照顧者身上,生活品質也隨之受到影響。為了滿足逐年增長的失能人口對於長期照顧的需求,各縣市的長期照顧中心提供多項長期照顧服務措施,在過去比較耳熟能詳的服務分為三大類:居家式服務、社區式服務、機構式服務。目前有越來越多人開始意識到長期照顧家人的家屬權益,因此在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政府部門的催生下,年底形成共識增加了第四種的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將正式納做服務補助範圍。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簡璽如解釋,有關「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依照規劃,共分為三種類型─諮詢服務、教育訓練、以及喘息服務。就諮詢服務而言,除各縣市長照管理中心有提供諮詢之外,家總心理支持中心也提供全國家庭照顧者免付費諮詢專線服務(0800-580-097「我幫您、您休息」專線諮詢、免費專業心理師線上或面對面諮詢服務),提供專業上的建議與資源的媒合、經濟上的補助管道。在教育訓練上,主要是幫助家庭照顧者能學習照顧家人的技巧或辦理照顧者支持團體、畢業生支持團體。而喘息服務,係由原社區式服務延續而來,又稱為「短期照顧服務」、「短期臨托服務」,初步分為居家喘息及機構喘息兩類,意指為減輕照顧者壓力,在有事需暫時放下照顧責任或覺得需要休息放鬆的時候,由訓練合格並領有證照的照顧服務員提供到宅服務,或送至政府甄選合格之機構接受照顧,預防照顧者成為下一位受照顧者,讓照顧者及其家人能走更長遠的路。目前產官學界正加緊研擬貼近家庭照顧者的服務,以協助兩年後即將推動的長照保險法能發揮效益。

照顧者觀念隨著時代轉變,家總理事長王增勇認為,家庭照顧者已經走入對照顧者角色爭取選擇權的時代,未避免經濟、社會與文化上的壓迫,在需求評估階段,家庭照顧者不應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照顧資源」,而應該被視為「潛在的案主」,在選擇的過程家庭照顧者要被給予「說不」的權利,長久以來被家庭化的照顧責任,將透過國家公共化的介入,讓失能者都可以得到應有的照顧,讓家庭照顧者有權力選擇該怎樣做,對家人、對自己都雙贏。選擇在家中照顧家人的家庭照顧者可以在照顧工作之中,享有經濟收入的保障與社會認同;而選擇讓外人照顧的家庭照顧者,可以免於「不孝」的社會指責,充分實踐自己的人生目標。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09/12/29 00:5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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