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張巴氏量表,把活人折騰到死!」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劉德樑的父親九十歲,中風多年,為申請巴氏量表聘雇外傭,每三年要六、七人「抬」著重癱老父到醫院讓醫師鑑定,好幾次父親因濃痰卡喉差點窒息。
「可以請政府體恤重癱病人和家屬嗎?」劉德樑沉痛向本報投訴說,他可以理解政府為了防弊,擔心巴氏量表開得太浮濫,但防弊防過了頭,折磨家屬,更折騰病人。
劉德樑說,他父親劉有全已九十歲,中風廿三年,近十五年來,每三年就要重新請醫師評鑑一次,確定符合巴氏量表規定,才能續聘外籍看護。老父身體愈來愈弱,癱瘓在床,還氣切插管,已失智失能。為此他兩度到桃園敏盛醫院,拜託醫師依病歷評估,不要讓老弱病人來回跑。
但醫師表示依法須看到病患才能開立巴氏量表,不能違法。他只好每次花近萬元雇請民間救護車和兩名人力,加上他、大哥、大嫂及看護共七人,將老父放在擔架上,連同氧氣瓶、尿袋、抽痰機、鼻胃管等抬著去醫院看門診。
他說,因量表規定要兩位醫師鑑定,老父看完胸腔內科,還要再看復健科,好幾次父親因痰多卡喉,險些窒息。每次看完診,老父累得緊閉雙眼,元氣大傷。
劉德樑說,本月十三日他們六、七人再度抬年邁老父到醫院,返家遇到關西鎮北山里長李勝浪,沒想到對方也心有戚戚焉說,兩年多前,帶著重癱老母親去另家醫院評巴氏量表,醫院裡病菌多,母親染上感冒不久就病逝,「如果不是制度那麼死,我媽還健在。」
他表示,目前有醫院在家屬出車馬費前提下,派醫師或護理師到家為重癱患者評量,但限戶籍設在該縣市者,希望政府放寬規定,「盼望我父親有生之年,不要再受折騰了。」
桃園敏盛醫院表示,要病人到醫院看診鑑定及兩名醫師評量,是勞委會的規定。若病人行動不便,家屬可和醫院社服單位連絡,會安排志工幫忙。
衛生署表示,長期照護個別性、複雜度高,因此患者家屬在申請巴氏量表時,各縣市皆有長期照護管理中心,照管員可親自家庭訪視、協調,有許多變通之道,也沒有限制一定得在戶籍地申請。
聯合報 2010/05/16記者彭芸芳、呂開瑞
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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