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身心障礙者今天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中表示,政府補助長期照護每月最高90小時難以滿足使用者,部分服務員訓練不足,使用者費用負擔過重,希望政府能改善上述問題。
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科長莊金珠對此回應指出,身心障礙者有32小時免費的居家服務,超過50歲者納入長照系統則有90小時,而為了解決身障者外出或臨時照護需求,內政部正在研議個人助理制度,此制類似喘息服務,可以因應身障者的臨時需求。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下午偕同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等民間團體召開「檢討現行長期照護政策」公聽會,會中有身心障礙者、長照服務使用者現身說法,並邀請內政部、衛生署等各單位官員列席,共同檢討現行長照制度的問題。
黃淑英說,長期照護政策上路2年多,但照護量遠低於需求人數,常被批評服務設計不佳、服務輸送體系及失能評估難以如實反應使用者需求、服務資源不足等問題,都讓使用者的照護需求難以獲得滿足;目前行政院正進行長照保險的規劃,有必要針對現行的長照體系進行檢討,才能讓長照保險符合民眾需求。
52歲的肌肉萎縮症者李玟燕表示,自己無法自行移動,生活起居都需要服務員協助,只有90小時的補助時數實在不夠,而不能用喘息服務,也不合理;此外,必須2個人才能抱得動她,但是這樣要多負擔1個照顧員的薪資,對她而言造成經濟上的負荷。
同樣是身心障礙者的葉建宏說,政府補助50歲以下身障者每月32小時的居家服務,但是每個人需求不同,「我需要的就是這麼多,但政府補助的時數只有一點點」;以50歲以上身障者為例,政府最高補助90小時長照服務是規定需求,不是必需需求,因每個人需求都不一樣。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政府既要推長照政策,就應該提供好的服務品質,政府規定身障者50歲以上才享有長照服務,不合實際需求,雖然規定補助時數最高 90小時,但照護人員缺乏,有的長照使用者甚至無法得到90小時;此外,有的服務員認為需要2人一起照顧,也增加受照顧的經濟負擔。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長期照顧預算嚴重不足,據她了解各縣市居家服務經費只夠用到8月底,9到12月所需經費必須靠第二預備金。
莊金珠表示,內政部已經於9月10日呈報行政院,希望能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長照經費新台幣2.4億元。
中央社 2010/09/13 何孟奎
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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