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內政部:100年度擴大補助托育費 向下延伸至2歲開始

內政部29日宣佈,100年度開始擴大辦理家庭部分托育費補助,0-2歲兒童家庭部分托育費補助對象針對第三胎以上家庭將不設排富及就業限制,弱勢家庭補助對象增加特殊境遇家庭及高風險家庭,以周全對弱勢之照顧。


內政部表示,根據戶政司分析,近10年來第1胎比例增加7.3%,第3胎以上者卻減少8.8%,顯示願意生3胎以上者有持續降低趨勢。

內政部指出,考量生育第三胎對家庭的經濟負擔,並為提供質量並重的托育服務,內政部100年度起擴大辦理家庭托育費用補助,凡年收入150萬元(含)以下家長,把未滿2歲之幼兒交由社區保母系統及托嬰中心之保母收托者,可申請3千元政府補助,第三胎以上家庭將不設排富條款及就業條件,弱勢家庭則可申請5千元補助。

內政部表示,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也將於99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將向下延伸至2歲,以銜接0-2歲之家庭照顧,建構完整學前托育制度。

內政部指出,目前政府對於就讀托兒所的幼童已有幼兒教育券、原住民幼兒托育費用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以及5歲免學費教育補助,為落實照顧中低收入家庭學齡前幼童之受教權益,積極縮短貧困兒童在學習與生活上的落差。


內政部表示,100年度起將原為年滿3歲以上之中低收入家庭就讀公私立幼托園所幼童,每人每學年最高補助1萬2千元,向下延伸至2歲開始,以順利銜接2歲以下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周延對幼兒托育照顧,預估受益人數約800人。



NOWnews 2010/12/29  陳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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