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臨終無效醫療 健保將不給付

     為了填補「無效醫療」這個健保大漏洞,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二代健保法首度增列拒絕無效醫療的相關條文,對於無效的藥物及急救等耗用健保資源情形,健保須擬定改善方案,甚至不給付。據醫界估計,每位臨終病人若不使用呼吸器等維生設備,每人每天大約可省下卅萬醫療支出。

     醫界估算,有六、七成住加護病房末期的病患在死亡當天還在抽血、照X光,甚至洗腎、用葉克膜維生,這些都是無效醫療的資源浪費。

     健保局人員透露,醫療目的是救人,哪些項目是無效醫療,例如昂貴標靶藥物只能延長平均十個月的壽命,到底算是有效還是無效?未來都有待醫界共識訂定指標,目前傾向針對末期病患臨終前的急救插管、電擊、檢查、用藥等措施做檢討評估,如果是不必要的「過度醫療」,健保將不予給付。

     新修正通過的二代健保法中,首度在第七十三條增列「為減少無效醫療等不當耗用保險醫療資源之情形,保險人每年度應擬訂抑制資源不當耗用之改善方案,提健保會討論後,報主管機關核定」。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長蔡淑鈴表示,立法院已初審通過安寧緩和條例,末期病人在家屬同意及兩位醫師認定下,可拔除維生管線,這項條文可減輕臨終病人痛苦,也可節省健保花費。


中國時報 2011/01/05 張翠芬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