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學者社團看法/不能一味展延 更應推長照


家有多重障礙兒子的紅十字總會長陳長文,公開為延長外籍看護居留年限請命,各界反應不一;但多數勞工學者及社福團體均認為,不能一味延展期限,更要妥善照顧外勞人權並推動台灣本國的長期照護制度。


當年開放監護工來台的勞委會前主委、現任總統府資政趙守博認為,看護工是基於人道的理由引進,所以限制條件可以不必太苛,延長在台年限是可考慮的,這部分並不像製造業的外勞有排擠本國勞工的可能,所以不應「不分行業」延長年限。

趙守博強調,除延長監護工留台年限外,也應放寬申請條件,讓更多不能生活自理的族群能得到協助。但政府更重要的是,儘快建立長期照護制度,讓需要照顧的家庭,回到制度的保障。

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則認為,台灣長期照護的人力需求,未來是有增無減,但在少子化及年輕人不願投入長照下,台灣對外籍看護的需求,未來仍是不可或缺。

有社福團體及勞團認為延長外籍看護在台年限,會影響本國勞工或本國看護工作權益,他認為,外籍看護幾乎廿四小時工作,體力、時間,都是台灣年輕人不願投入的。

他說,展延外籍看護年限和推動長期照護是可並行的,重點是政府不能一味展延年限,也要關注外勞人權問題。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則說,台灣民眾長期依賴外籍看護養成「濫用」習慣,對推展長期照護一定有困難,除了政策調整,也要改變對看護的態度,扭轉不尊重幫傭、傭人的態度,樹立專業形象。

聯合報 2011/01/04 湯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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