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清查,結果日前出爐,不過民代也紛接到遭判不符資格者陳情,指生活困頓,卻被踢出補助,也有案主質疑,身障條件不可能改變,若要每年清查簡直是擾民;社會局表示,因應社會救助法實施,相關補助是否每年清查個案,仍有待研議。
市議員李天生服務處近日接獲多件陳情,都是要爭取社會福利,包括戶口未獨立需納計其他親屬所得、被當人頭報稅等林林總總問題,導致補助資格遭剔除,但實際生活卻仍困頓,質疑標準和現實落差大。
日前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資格補助清查,市議員何欣純服務處也接獲多起陳情和諮詢,有案家難過表示,推算全戶所得只比標準多出七十餘元,卻遭判不符資格,只能申覆,有案家則質疑,身障條件無法改變,還要清查簡直就是擾民。
大里區公所社會課表示,不符資格者,都可協助申覆,至於清查年度,以往中縣兩年一次,以前和現在的中市都是一年一次,是考量家戶所得條件變動。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科長陳鴻楷說,修訂後的社會救助法實施,老人、身障、特殊境遇等中低收條件,可能都要逐年清查,不過實務經驗,中低收條件寬鬆,一年間會影響資格的變化不高,所以要再研議,並綜合各方意見,確認是否逐年清查。
自由時報 2011/03/08 俞泊霖
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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