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車輛使用牌照稅,4月1日起至5月3日開徵,桃園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縣內身心障礙免稅車輛並未暴增,為符合賦稅公平性,去年度稽查還主動註銷2374輛免稅車,恢復課稅額達1662萬6277元。
地方稅務局表示,被註銷免稅的車輛,不乏是人頭戶,但因為很難人贓俱獲,所以稅捐處是從身障者死亡、或是未與身障者同戶著手。
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據統計全國身心障礙者用車合計達57萬輛,每年免稅額達59億元。為避免成為高級轎車「人頭」,桃園縣每年都會追查,去年度就有77輛汽缸在3000CC以上的身障免稅車,被要求補稅,總金額達126萬8587元。
地方稅務局表示,桃園縣登記有案的免稅車籍今年有4萬329輛,減免稅賦為4億1571萬元;去年初免稅車為3萬7937輛,減免額為3億8817萬元,只成長5%,約2400輛,身障者免稅車並未暴增。
局長林延文表示,現行法令規定,身心障礙人士只要領有殘障手冊,有駕照,其所擁有的車輛都可以免繳使用牌照稅。如果身心障礙者沒有駕照,同戶籍內有一輛自用車,也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所以,部分想買高級車者,只要遷籍與身障者同一戶,很容易免繳牌照稅。
桃園縣每季都在清查身障免稅車中不符規定者,不符規定的就被註銷免稅,去年度就查到2374件,追繳補稅1662萬6277元。
聯合報 2011/04/06 吳佩玲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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