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今召開婦女勞動論壇,因家保法草案規範工作7日有1日休息,與昨通過的政院版長照法草案的外籍家庭照顧工喘息服務立意相通,王如玄說,盼兩者修訂能配套並行。
昨天在行政院通過的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中有關喘息服務擬訂:考量外籍家庭看護工長期從事看護工作,應有合理的支持性服務才能有適當休息,因而納入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家庭可由長照機構提供支持性服務(喘息服務是其中一種)。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出席婦女勞動論壇,出席代表針對勞委會提交行政院的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內有關「每日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工作7日有1日休息」的規範,卻也可交由勞資協調而改變,仍有部分疑議。
王如玄說,現在長照法擬開放外籍家庭看護工擬適用喘息服務,「適用對象是全部適用還是僅適用中低收入戶,這牽扯到政府資源分配,服務的細部項目仍待研商評估。」
王如玄說,基本原則是有無使用外勞都應被同等對待,而現在狀況是須待長照法喘息服務先過,家保法中的工作七天休息一天的規範才能配套,兩者一定須互相銜接並行。
另外,出席代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顧玉玲質疑,家保法草案對女性勞工的人身保護及職業災害毫無責任規範,雖「建議」雇主要為勞工加入勞工保險,卻又容許以商業保險取代,且罰則僅新台幣6000元到6萬元,若家事工因買菜車禍、在醫院受感染等因執行公務發生傷害,雇主若沒加保也僅能輕罰,且加保法草案中也沒有列明職災補償。
王如玄聽取建議後回應,家保法草案內對於職災勞工補償部分,會再納入研議。
中央社 2011/04/01
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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