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新北補助視障按摩院受理申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每家視障按摩院所最高二十萬元經費補助,用以汰換老舊設施設備或增添新設備,提高市場競爭力,即日起至二十日止受理申請。勞工局還將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輔導團,協助視障按摩院改善營運管理、行銷宣傳及經營環境。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目前領有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發視障按摩執業許可證的按摩師有三一二人,為協助視障按摩師穩定經營,勞工局所提供的設備補助可用在裝潢隔間,包含油漆、水電、木作、天花板、地坪、大門,以及購買電視機或音響、冷氣機、空調設備、飲水機、熱敷毛巾箱、按摩床、按摩椅、置物櫃、床單及枕頭等。補助對象二十至六十五歲的視障按摩師,最近三年未曾接受勞工局自力更生創業等補助,同時也未擔任申請案以外營利事業負責人或受僱情事。

勞工局表示,目前共有八十六多家個人經營視障按摩院,及十八家團體經營的按摩小棧,今年還將輔導增設三家視障按摩小棧,提供市民休憩放鬆更多選擇。詳細請上勞工局(http://www.labor.tpc.gov.tw//)查詢。

台灣新生報 2011/04/05 潘昱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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