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藥業新藍海 臨床試驗問題多

波蘭的格但斯克(Gdansk)以造船廠聞名,匈牙利佩奇市(Pecs)以古代建築及啤酒廠為人所知,雖然這兩處的藥物醫學並不有名,但這裡正在進行藥物試驗的病患人數卻是排行世界第一。在1萬8千項重要臨床試驗中,波蘭與匈牙利的受試者就佔了21%,是美國及加拿受試人數總和的2倍。

據《路透》報導,製藥業近幾年加快全球化腳步,作為利潤最為豐厚的產業之一,許多藥廠為降低成本,選擇在歐美以外地區進行臨床藥物試驗。


對藥廠而言,為瞭解藥物的適用性,測試過程需有更大量的受試者參與;對新興市場國家的衛生當局來說,因熱衷於發展國內的尖端科學研究,故對製藥廠亦有相當多的期待。

在匈牙利佩奇大學(University of Pecs)鑽研介入性心臟病學的豪瓦斯(Ivan Horvath)博士指出,東歐及亞洲國家有強烈動機願意讓病患參與藥物試驗,背後主要因素有三:第一,病患需要新藥物,在測試過程中他們可免費使用這些藥物;第二,想發展科學;第三,參加試驗可獲得經費。

但有部分人士對此趨勢表示憂慮,應避免過度依賴於東歐、亞洲及拉丁美洲國家。他們質疑,這些國家進行臨床測驗後,蒐集到的資料品質是否能優於美國頂尖醫療中心所得到的試驗資料?不同國家的病患間,擁有相異的生活形態及基因檔案,相同的臨床試驗結果是否對所有人都同樣安全?另外,在貧困國家進行新藥物的試驗是否符合倫理要求?

歐美日益依賴境外

美國衛生福利部(HHS)的監察辦公室在去年提出報告,指出藥物研究的外移現象已相當普遍,顯示美國愈加依賴在國外所進行的藥物測試。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的資料顯示,2008年所有藥物應用的臨床試驗中,有78%是在外國進行。

歐洲情況與美國類似,據歐盟藥物管理署(EMA)的資料顯示,2005到2009年間,重要的臨床實驗有61%是在歐盟以外的國家進行,其餘有11%是歐盟內的東歐國家所包辦。在這5年內,參加臨床試驗的波蘭病患增加5倍,匈牙利則是3.5倍。

英國製藥大廠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所出產的Brilinta是世界第二熱銷的心臟病治療藥物,全世界有超過30個國家核准使用,但美國遲未批准上市。據「血小板抑制與治療效果研究」(PLATO)發現,Brilinta比保栓通(Plavix)更能有效預防病患因心血管疾病致死,但Brilinta對北美民眾的效果似乎較差。有人認為,美國心臟病患者因服用較多阿斯匹靈,因而影響Brilinta的藥效。

分析家表示,FDA需要更多證據來證明Brilinta的療效才准在美國上市,FDA不想冒險讓對美國人無效的藥品在國內流通。近幾年,FDA因一連串藥物安全醜聞而飽受外界批評,如默克製藥廠(Merck & Co)的止痛藥偉克適(Vioxx)、葛蘭素藥廠(GlaxoSmithKline)的糖尿病藥丸安糖健(Avandia)及中國的血液稀釋劑肝素(heparin)等。

美國杜克大學醫學中心的歐曼(Magnus Ohman)及羅伊(Matthew Roe)表示,PLATO的研究結果已然指出,全球的心血管疾病研究在從事臨床試驗時,須在全球登記受試的民眾數量上取得某種平衡,未來的藥物發展也須以此為目標。

試驗品質備受關注

許多醫師擔憂,藥物研究的臨床實驗被移到國外後所發生的結構性變化。他們一方面譴責製藥業追求較低成本的行為,同時也抱怨國內對藥物試驗過程施加過多規定。

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教授克勞佛(Michael Crawford)表示,在美國進行藥物臨床試驗會遭遇許多阻礙,且成本高,研究結束後甚至會虧損負債。

但在匈牙利,醫師月薪約為5百歐元(約新台幣2萬元),只要願意從事藥物臨床研究,薪水可增至2倍,印度從事臨床研究的利潤則比匈牙利更可觀。

克勞佛表示,他不希望研究資料都來自這些地方,他想要看到的是新藥物在美國的表現情況。他說:「我不知道東歐國家的研究品質評估方式,也許很好,但我對那完全不知情。但如果研究是在美國及加拿大進行,我就知道研究是按照哪些標準在進行。」

美國心臟病學會主席荷姆斯(David Holmes)的態度則較為謹慎,他相信Brilinta的例子已引起我們去關心一些重要議題,他說:「我們不能在美國放棄進行臨床研究的責任。」

中國深具市場潛力

中國的臨床試驗共超過2,700項,數量正不斷快速增加。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的張辰宇教授表示,中國的醫學研究開始在世界舞台上發光發熱,不少世界知名藥廠都拜訪過他。

張辰宇與同事的研究成果發現,利用血清中的微小核醣核酸化學分子可提前33個月預先診斷出癌症的病發,因而可提早病患的就診時間。嬌生藥廠(Johnson & Johnson)對這項以生物標記來診斷癌症的新方法相當感興趣,因而與張辰宇合作,進行一項肺癌研究計畫,針對數百位美國民眾的血液進行測試。

張辰宇指出,中國除了進行試驗的成本較低以外,中國還擁有龐大的市場潛力,藥廠不可能放過搶佔市場的機會。因此,中國在全世界的臨床試驗研究中,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國際調查機構艾美仕市場研究公司(IMS Health)指出,中國已超越德法兩國,成為世界第三大的藥品市場,未來可望在2015年取代日本,成為僅次於美國的市場。

牛津大學醫學教授柯林斯(Rory Collins)對中國的臨床研究保持樂觀及感興趣的態度。柯林斯的團隊在6年前對中國的4萬6千名病患進行大規模試驗,測試心髒病發作緊急治療時所使用的血液稀釋藥保栓通(Plavix)及β阻斷劑美托洛爾(metoprolol)。研究發現,保栓通與阿斯匹靈併用的成效比美托洛爾更佳,後來這項發現對全球的醫療產生重要影響。換句話說,當中國藥品研究取得豐碩成果的同時,分享到好處的絕非只有中國民眾。

柯林斯說,若非中國成本低,我們將難以執行規模如此龐大的試驗。柯林斯表示:「由於效率低落及成本過高,所以我不傾向於在北美進行試驗。」包括柯林斯在內的許多研究人員都對西方國家的官僚障礙表示不滿,歐盟在2004年頒布臨床試驗指令以後,試驗工作必須額外多增加一堆文書工作,儘管這項指令的初衷是要保護受試者。

所有人都同意,藥物測試過程中,不應去利用受試者,但藥物試驗仍引起極大的倫理爭議。對許多窮困國家的民眾來說,參加臨床測試的好處就是對他們的健康有所裨益,因為受試者在研究過程中,能享有比平常更好的醫療照顧。但是在一個貧窮國家裡,讓民眾測試他們原先根本無法負擔的藥品是否為正確之舉?這些民眾在測試尚未獲得核可的藥品前,又是否充分瞭解到試驗的風險?

試驗結束 病患無以為繼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局長漢伯(Margaret Hamburg)去年11月曾表示,許多藥廠到國外進行研究,發現藥物對病人確實有效之後便離開,這不僅對病患形成風險,同時也不夠尊重他們,藥廠應提供受試者更廣泛的照護。

荷蘭非營利組織Wemos基金會的鄧波爾(Annelies den Boer)表示,自2006年臨床測試展開全球化以後,剝削利用的問題變得更加嚴重。

在美國、歐洲及日本政府管理單位的同意下,製藥業者接受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 ICH)組織的成立,但ICH沒有將工作重心放在倫理問題上。鄧波爾擔心,藥廠將更多的海外臨床試驗工作交給臨床試驗委託研究機構(CROs)時,這些公司為了以極快速度進行試驗,可能會危害受試者的權益;另外,對貧窮國家不識字的民眾來說,他們處於相對不利的位置。

據鄧波爾團隊在最近所蒐集到的許多資料顯示,部分受試者對測試過程大表失望。30歲的波蘭婦女巴巴拉(Barbara)一開始對藥物試驗很興奮,她讓8歲患有過動症的兒子馬內克(Marek)參加一項新藥物的試驗。5個星期的受試過程可獲取75美元的報酬,而新藥物也證明對馬內克有效。但不幸的是,測試結束後馬內克無法繼續使用新藥物,巴巴拉對馬內克未來的治療感到憂心。

她說:「我真不敢相信,我幫小孩登記參加試驗時,竟然沒有真的實際去瞭解合約內容,我真的是瞎了。」她表示,受試者應被當作人類來看待,而不是白老鼠。

類似的故事在波蘭、俄羅斯、中國及印度不斷上演,他們共同的抱怨就是試驗結束後缺乏後續協助;另外則是他們看不懂到處都是術語的合約,合約有時甚至可長達5、60頁。

23歲的麗芬(音譯)是一名在北京念書的研究生,為付學費她參加5項臨床測試。她表示,可能最近有愈來愈多志願者加入的因素,所以試驗的報酬開始減少。

藥物試驗仍有風險

臨床試驗傳出嚴重副作用的案例並不多,但不代表沒有。瑞輝藥廠於1996年在奈及利亞的卡諾州(Kano)進行抗生素試驗而導致11名孩童死亡,州政府控告瑞輝藥廠沒有事先充分徵得父母親的同意,因此進入長達10多年的司法纏訟程序,作家勒卡雷(John le Carre)的小說《永遠的園丁》(The Constant Gardener)便是以此事件為題材。

瑞輝藥廠不斷表示,孩童死亡是腦膜炎所引起,並非抗生素所致。瑞輝藥廠在2年前以7,500 萬美元的賠償金與卡諾州州政府達成和解,其餘的官司也在今年2月出爐,但礙於保密條款而無法得知其判決結果。

美國於1940年代為了在瓜地馬拉進行盤尼西林的臨床試驗,竟蓄意讓受試者感染梅毒,而這些感染者多為當地弱勢族群,如監獄囚犯及精神病患。直到去年10月,美國總統歐巴馬才為這起事件以私人身分公開致歉。

其他爭議的案例還包括非洲的愛滋病藥物、印度的乳癌及抗精神病藥物,以及拉丁美洲的疫苗。

羅氏藥廠(Roche Holding AG)執行長舒萬(Severin Schwan)前陣子走訪巴西及中國的醫院後表示,好幾年前在國外的新興市場進行藥物試驗時,確實會引起不少人擔憂,但現在已經改善許多。舒萬肯定國外的藥物臨床試驗,讓更多病患參與是好事一件,而且人種變得更多元。

瑞士的羅氏藥廠是全世界最大的肺癌藥物製造者,舒萬表示:「如果我們的全球試驗中,沒有將某一部分的人給納進來,部分國家可能就會暫緩對某些藥物的同意。」

人種議題在藥物測試中相當重要,科學家可藉此發現細微的基因差異,並瞭解藥物是否適合某一特定族群。阿斯特捷利康的肺癌藥物艾瑞莎(Iressa)便是一例,整體說來艾瑞莎對西方病患無效,但對亞洲人卻有效,這類的發現對於解決全球疾病問題而言相當重要。歐洲癌症學會主席克爾(David Kerr)表示,全球性的藥物試驗有助於進行不同人種之間的比對,藉由基因差異的瞭解來辨識不同的生物標記。

藥廠公司之所以追求臨床試驗的全球化,主要因素可歸納成兩點:時間及金錢。在時間上,製藥產業有藥品專利到期問題,如果藥廠能減少6個月的時間在藥品發展,改將心力放在銷售時,可額外多賺取數億美元。

在金錢上,藥廠在遙遠國度進行試驗的原因是為了降低成本。葛蘭素史克藥廠前執行長加尼耶(Jean-Pierre Garnier)曾在《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中進行估算,中型公司如果需要6萬名病患來進行臨床試驗,將其中半數試驗移至低成本國家(如印度及拉丁美洲)進行時,一年可省下6億美元。在印度頂級的醫療中心內,需投注1,500至2,000 美元在每名病患身上;但在美國的二等醫療中心內,一個人要花費2萬美元。

塔夫斯藥品開發研究中心(Tufts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Drug Development)的蓋茲(Kenneth Getz)卻有不同計算結果,他認為海外試驗約可減少一半成本,而如果在許多國家同時進行研究,成本還會再增加許多,所以藥廠的獲利情形沒有加尼耶所說的如此龐大。
藥價將加強監控

除了顧慮公眾形象及保持廠牌信譽,藥廠必須兼顧到法律問題。美國司法部加緊調查藥廠在國外是否涉及《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所禁止的賄絡行為,醫生在許多國家中屬於政府雇員,若支付給醫生的款項高出公平市價,將被視為是賄絡。英國今年7月也將引進新的《反賄賂法案》(Bribery Act),英國政府將監控海外的藥價支付金額是否合理。

倫敦的歐盟藥物管理署(EMA)及華盛頓的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目前也加緊監督,避免在海外所進行的醫療試驗有遵守法規,蓋茲期待EMA與FDA在今年能稽核更多試驗場所。但EMA與FDA的團隊規模太小,調查行動成果將相當有限。面對成千上萬種正在進行的試驗,他們無法全面監控。

在EMA負責執法及督察的史威尼(Fergus Sweeney)表示,他現在必須花費更多時間處理外國臨床測試問題,但他承認,EMA與FDA所能監督到的臨床研究只是冰山一角。


台灣立報 2011/5/17  李威撰

相關連結
Special report: Big Pharma's global guinea pigs (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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