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社會救助法新制施行 明天起受理申請

新北市社會局指出,社會救助法新制七月一日上路後,放寬社會救助審核標準,並將中低收入戶納入,擴大社會福利照顧對象,初估開辦中低收入戶補助後,新北市將新增一萬兩千五百戶、約三萬兩千人受惠,符合標準的民眾七月起可洽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

社會局秘書室主任黃逢明說,根據社會局統計,至一百年六月底,全市低收入戶共一萬六千四百戶,新修訂的社會救助法,家庭應計算人口、工作能力認定、工作收入計算等條件皆放寬,低收入戶之最低生活費調整為每人每月平均未達一萬一千八百卅二元、動產每人每年不超過七萬五千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三百廿五萬元者,因標準放寬,預估新北市會增加約兩千戶之低收入戶可以獲得政府之協助。

新增的中低收入戶標準,只要每月平均生活費不超過一萬七千七百四十八元、動產每人每年不超過十一萬二千五百元、不動產每戶不超過四百八十八萬元,將可申請「中低收入戶」,初估七月一日開辦中低收入戶後,新北市將新增一萬二千五百戶、三萬兩千人,七月起民眾可洽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

社會局長李麗圳說,中低收入戶可獲中央補助自付健保費二分之一;家中有高中以上學校學生就學,亦可申請減免學雜費,對於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需要協助者,市府將會全力結合公部門與民間之資源,讓弱勢照顧更加切合實際與完整。

社會局預估一百年下半年各項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受益人數,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兒少生活扶助、中低老人生活津貼、身障生活補助總計達三萬九百戶、十五萬五千八百四十人,新制實施後增加一萬四千五百戶、四萬三千二百卅人。

自由時報 2011/06/30 翁聿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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