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

身障停車 8/1起限4小時內免費

台北市停車位一位難求,但停管處卻發現身障停車免費優惠遭部分人濫用,約有1成的車位每天被使用身障停車識別證的車輛停用7小時以上。為了增加周轉率,台北市停管處自8 月1日起取消身障停車全面免費措施,每次停車免費以4小時為限,第5小時起採半價或原價收費。


目前台北市發出1萬3千多張身障停車識別證,依據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辦法,除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本人可申請外,或是載送身障者同一戶籍家屬也可申請,換言之,一本身障手冊可申請一張身障停車識別證。

停管處表示,由於時常接到民眾抱怨身障車輛停用路邊停車格過久的投訴電話,為了解身障者使用停車格的狀況,停管處自2009年9月開始,對身障停車開立零費率停車單據,根據一年多來的數據顯示,6成身障者停車時間在4小時內。

停管處認為,一般車輛平均每次停車1.2小時,因此免費4小時的路邊停車時間,應符合多數身障者外出需求,且路邊停車格主要是讓民眾臨時停車使用,不能被當成免費停車位使用,身障者若要長時間停車,應承租停車場車位,才不會影響其他民眾的權益。

自下月起,停管處對持有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的車輛,提供路邊及路外停車場免費停車4小時優惠,第5小時起,全市168個公有路外停車場採半價收費,2萬2千多個路邊收費停車格則依公告停車費率收費。停管處希望藉此提高停車位周轉率,同時也向社會局建議希望能加強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的發放控管。

聯合報 2011/07/26 莊琇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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