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

身障者停車優惠新法 殘盟痛批:治標不治本

對於停管處修改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辦法,市議員及身障團體都認為,市府應先檢討身障停車識別證發放標準,避免浮濫發放,而非對身障者收費全設限,既損害真正有停車需求的身障者權益,也無法完全解決問題。


市議員林晉章表示,不分障別都發給身障停車證的作法並不合理,且有不少是身障者的家人在使用,已違反政府的美意。他認為應比照國外,讓需要自行開車的肢障者使用才符合實際需求。

王世堅也指出,台北市身障免費停車證,從2002年的5700多張,至去年暴增為1萬3千多張,但身障人口卻只從10萬1千多人,增加至11萬4千多人,身障人數增加不多,身障停車證卻增加2倍多;他質疑,問題出在社會局核發證件只憑紙上作業,浮濫發放,應從根源著手改進。

台北市行無礙協會專案經理陳明里表示,支持政府管控身障停車識別證發放,但不該全面取消停車優惠,造成真正有需求的身障者權益也受影響。他抨擊,社會局在決策過程中一面倒支持停管處,未替身障者爭取權益;他更揚言,如果北市府8月1日確定要實施取消停車免費,身障團體將會發起抗議行動。

殘盟無障礙推動環境推動委員會主委劉金鐘也批評,這個方法治標不治本,因為全台目前已有108萬身心障礙者領有身障手冊,不分障別都可以停,這種齊頭式平等,反而造成真正需要停車,且行動不便的身障人士權益遭受排擠;若不分級別,將「真正需要的人」區隔出來,不管收不收停車費,都無法根本解決身障停車位問題。

聯合報 2011/07/26 莊琇閔、湯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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