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勞委會開班 助視障按摩者就業

今年10月31日按摩業不再是視障者專業,為提升視障按摩工作者的按摩技術及專業知能,勞委會職訓局今天表示,將於8月至12月間在全國開班授課,協助視障者就業競爭力。
坊間有許多以油壓、芳香療法名義的業者提供忙碌現代人紓壓身心的服務,實際上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非視障者不能從事「按摩業」,醫護人員以按摩為病患治療者,不在此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組組長李庚霈今天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針對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的規定,依大法官釋字第649號解釋文,應自本解釋公布日(97年10月31日)起至遲於屆滿3年時失其效力。

李庚霈表示,該法將於今年10月31日失效,未來「按摩業」將不再是視障者的專業,一般明眼人也能從事按摩業。為保障身障者的就業權,勞委會職訓局自今年8月至12月間,於全台各地為身障者開設在職進修訓練,預計辦理131班,每班50小時,計畫訓練1310人,歡迎有志繼續從事按摩業的現職視覺障礙按摩工作者踴躍參與。

李庚霈說明,為因應未來競爭者變多,對視覺障礙者造成就業衝擊,職訓局為視覺障礙按摩工作者舉辦按摩職類進修訓練,藉由按摩技術及專業知能的再訓練,提升其按摩技術水準及競爭力。

李庚霈說,課程設計以視覺障礙按摩工作者的工作現況與普遍面臨問題為基礎,包含技術提升、心理輔導、自我行銷及經營管理等4大面向的訓練內容。全國除金門縣及連江縣外,每縣市原則至少辦理1班次,如單一縣市因人數過少不開班時,也會提供必要的交通協助到鄰近縣市參訓,詳細訊息公告於職訓局網站。

中央社 2011/07/09 魏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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