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

愛滋移植案台大未看檢驗報告

台大醫院誤將一名卅七歲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用於五名病患移植。台大醫院昨天說,院內人員僅電話詢問捐贈者的愛滋病毒檢驗結果,發生認知錯誤,並未從電腦檢視書面報告。

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昨晚召開記者會,對於這項疏失,表達歉意,也會檢討原因,院方將待檢討報告完成後,再決定懲處失職人員。


譚慶鼎指出,此事件發生原因,是因為院內人員僅用電話詢問捐贈者的愛滋病毒檢驗結果,未按標準程序上以電腦檢視書面報告,對於口頭的「reactive(陽性)」、「non-reactive(非陽性)」產生認知錯誤,以致誤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給病患。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指出,台大醫院並不知道這位捐贈者是個愛滋感染者,地方衛生局基於保護感染者隱私,也不會讓感染者身分曝光,台大醫院外科團隊進行移植手術前,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可以得知捐贈者感染愛滋。

這名捐贈者是卅七歲男子,廿四日因頭部外傷送新竹市南門綜合醫院急救,由於昏迷指數僅剩下三,情況不樂觀,家屬不知男子是新竹市政府衛生局列管的愛滋感染者,連絡台大醫院器官捐贈小組,將器官捐贈給五名病患,其中四人在台大醫院,一人在成大醫院。



台灣新生報 2011/08/2



搶時間出錯/只靠電話 把關制度何在



原以為從此可以展開全新人生,五個器官受贈人,萬萬沒想到竟然只高興了一天。而讓他們從天堂墮入地獄的,難道真只是一次要命的電話疏失?當然不是。問題還是在制度。

仔細拼湊這次事件始末,很多人腦海中浮出的第一個疑問:「列管的愛滋病患,怎會成了器官捐贈人?」官署一定會說:「這次的問題是檢驗到溝通程序不夠落實,跟列不列管無關!」但這次的事件證實,不但檢驗可能出包、就算檢驗對了也可能聽錯,還可能登錄錯誤資料。

多一層把關,少一分錯誤。以這次事件來說,如果登入捐贈者資料時,能直接跟列管資料庫勾稽,這一切的錯誤都能避免!

既然目前的法令,輸血跟捐贈器官前,已經不需獲得捐贈者同意、逕行愛滋病毒篩檢,那麼直接跟列管資料比對為何不行?

「溝通檢驗結果,竟然只用一通電話?」「台大錯,為什麼成大跟著錯?難道沒有複檢機制?」這恐怕也是讓一般民眾難以想像與接受的事實。

連拿個藥都要三讀五對,攸關生命的器官捐贈者檢驗結果,明明應該登錄資料、明明可以用簡訊互相查對,卻只用電話來解決。只是一失神,最迅速的工具就成了最要命的武器。

發生這麼大的遺憾,不能不回頭檢討制度。怎麼樣有足夠的人把關,落實標準程序,是主管機關得面對的問題。

自由時報 2011/08/28 洪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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