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代步車違規上路屢見不鮮,1名老婦人昨天中午駕駛4輪代步車,違規行駛在楊梅市幼獅路1段的外車道上,砂石車、聯結車為閃避該車改走內車道,險象環生,令人捏把冷汗。
老婦人緩速在楊梅市幼獅路1段往省道方向行駛,由於鄰近幼獅工業區及國道一號幼獅交流道,大型車輛往返頻繁,又下坡路段車速較快,老婦的電動代步車就大剌剌行駛在外車道的路中央,十分危險。
尤其她在電動代步車後方掛滿大型塑膠袋,載運的資源回收物的範圍比代步車還大上一倍,如一旁車輛勾到塑膠袋,恐發生意外。
警方說,4輪電動代步車為輔具性質,設計給行動不便者、老人家使用,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不得行駛在一般道路,因安全性有限,使用者反應能力較差,如又不懂交通規則,萬一發生車禍,恐怕要負起絕大部分的肇事責任。
警方說,很多老人家將電動代步車當機車使用,可處以1200元至3600 元罰鍰,但一般以勸導為主,達不到嚇阻效果。
聯合報 2011/08/04 楊德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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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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