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專利是保護智財還是阻斷創新?

 如果你早上溜狗,利用雷射筆的指標來讓狗追逐,那麼要小心有人告你,因為你可能已侵犯了美國一個叫做「自動寵物雷射玩具和運動器」的專利(編號5,443,036)。

 為了遏止Android系統在手機和平板電腦市場的蠶食鯨吞,蘋果電腦在歐美各國對韓國三星和台灣的宏達電都提出專利侵權的案件。另外蘋果電腦更聯合微軟和甲骨文等公司以高價標下加拿大北電網路公司(Nortel)的大量專利,氣走Google。

 針對北電專利競爭失利一事,Google在官方部落格發表評論,表示此為微軟、蘋果及甲骨文等公司聯合囤積競購專利以阻止Google及旗下Android平台發展的可能,而隨後微軟也針對Google說法表示反駁,雙方在社群網路上相互激辯,美國司法部也已針對北電專利併購案是否妨礙公平競爭進行調查。

 套句羅大佑的歌詞「智慧財產權這東西我明白,但專利是甚麼」,一八四四年法國通過專利法之前的一段說明值得令人省思:「每個有用的發現,套句康德的話,是『對社會的一個服務』。所以社會應該給這位提供服務的仁兄一些報酬,亦即可以獨自開發和利用此發現一段時間。」

 快轉到現代,在各種無所不用其極的專利權爭奪戰下,小公司和消費者都變成了大鯨魚和專利保護法下的磨石心,「對社會的服務」之高貴的原意早已遠矣。其所引發的金錢損失(消費者花更多的錢來彌補這些專利的公司成本),所造成的各種創新機會的消逝,可以說是以全人類的進步做為代價,變成「對社會的不服務」。

 想想看現在無所不在和非常方便的網際網路,如果你不能一天沒有網路,你就應該感謝當初那些發明網路連線各種通訊協定的英雄,他們沒有把那些協定拿去申請專利,否則今天絕對沒有如此開放和全世界相連的網路,蘋果、微軟、Google等公司也不會如此龐大到反過來吃定消費者。

 現在一個簡單的DVD播放器就牽涉到無數的專利,已被宣告壽命將終的個人電腦絕對是專利纏身;現在流行的智慧型手機更是專利如山高,據說有好幾十萬個。很多小公司或很多的好點子在面對這種專利叢林下,通常只有打退堂鼓的分,社會因而所損失的機會成本難以估計。

 美國一大堆沒有價值的次房貸(subprime loan)造成二○○八年世界金融市場的大崩盤,現在一大堆有的沒的專利就像那些次房貸一樣,基本上沒甚麼價值,當初就不應該被通過。但現在這些次專利被像武器一樣到處飛舞,會不會拉下世界科技的進步和創新呢?

 除了資訊科技,其他領域也都會有類似的狀況,例如新興的DNA相關專利的問題,到底這是上帝的發明或是人類的發明?其實羅大佑的歌詞已說得很明白:「妳不屬於我,我也不擁有妳,姑娘世上沒有人有占有的權利。」



中國時報 2011/08/15 張瑞雄 東華大學資工系教授兼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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