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從行無礙到心無礙

       從足不出戶,像是囚犯般困在牢籠裡,到如今得以出門參加活動,甚至一圓上山、下海的想望,身心障礙者終獲得較為公平的對待。不過,這條路上並不平坦,仍有難以跨越的障礙、還有太多權益遭到漠視,但這群生命的鬥士並不悲觀,他們說:「進步雖然緩慢,但至少是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民國九十三年,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成立,企圖喚醒身心障礙者的人權自覺,也期待政府停止用社會福利的角度,看待這群所謂的少數、弱勢者,重新思考身障者的行動權利。

獨立自主參與社會


「用不同的眼光看待自己!」行無礙協會專案經理游鯉綺表示,身障者從怕麻煩別人,到自覺有權利出去走走,是催化無障礙環境進步的關鍵。

事實上,從早期的《殘障福利法》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甚至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以及《建築法》之建築技術規則,皆明訂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權利維護與無障礙環境建構的必要性,並應扶助其自立與發展,只不過在現實狀況中並未落實。

游鯉綺認為,倡議全面性的生活無障礙,最重要的是觀念的改變。許多人以為只要做了扶手、斜坡,就是無障礙,其實不然。若能在設計之初,便歡迎實際使用者參與,融入意見做整體性規畫,才能化障礙於無形。否則,沒有相互了解的無障礙設施,往往成為凸顯障礙者與一般人不同的障礙物,不但未達到身心障礙者的社會參與,反而造成社會隔離。

如內洞國家森林遊樂區無障礙環境營造,身障者得以參與步道設計,邀請步道建置的志工、工程人員來趟無障礙的體驗,確實了解行動不便者的需求,並在保育的前提下做部分改善,讓身障者能親臨以前到不了、親近不了的森林、瀑布,一位前往體驗的身障者喜極而泣:「從沒想到我還能再來到這裡。」

而要讓行無礙,政府各單位的橫向聯繫成為目前推動上的最大阻礙。如同林務局在國家森林遊樂區無障礙環境的營造,長期待改善項目中,聯外交通、大眾運輸的便利性,牽連內政、交通、各縣市政府,能否改善?何時能改善?都是未知數。

游鯉綺指出,台灣的交通、餐廳、住宿環境等硬體設備與建築都還遠遠落後鄰近日本、香港,在戶外休閒環境的無障礙環境營造上,障礙者不希望被定位為「被照顧者」的角色,而是希望可以成為獨立自主參與社會的一份子。


人間福報 2011/08/27  楊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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