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後座未繫安全帶 後天起開罰

小客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半年宣導期結束,後天起(二月一日)後座成年乘客未繫安全帶,將全面取締,由於取締難度確實較高,警方表示將以現場攔檢告發為主。

依據交通部統計,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三.六倍,而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有繫安全帶的二.七倍;被稱為「邵曉玲條款」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完成修法,明文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

先罰違規成人 8月取締兒童

交通部與警方針對成人訂出的半年宣導期預計明天結束,二月一日起,成人違規就必須受罰,一般道路違規會挨罰一千五百元,高、快速公路違規挨罰三千至六千元;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則仍有半年宣導期,預定八月一日起開罰。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表示,從過去半年的宣導期發現,目前比較棘手的部分,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取締難度確實較高,不像前座乘客或駕駛的違規,可以透過照相取締。

現場攔檢告發 罰款1500元起跳

警政署官員指出,除了後座無法透過照相取締,車輛如果有張貼隔熱紙,員警也恐怕無法直接透過目視,判斷後座乘客是否已經繫上安全帶,所以,未來執法時,此一違規將以現場攔檢告發為主。

交通部官員指出,執法是警方的最後手段,重點是宣導民眾要繫上安全帶,所以,即便民眾在員警攔檢過程,遭員警攔下後才趕快繫上安全帶,要維護民眾安全的目的也已經達成,員警也不會執意爭辯、開罰。

未叫乘客繫帶 小黃駕駛要罰

根據規定,如果計程車駕駛沒有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員警也會針對駕駛開罰,但如已善盡告知義務,則會針對乘客開罰;交通部官員表示,由於多數車輛均已在後座貼上貼紙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警方會認定為已經告知,除非駕駛沒有貼貼紙,否則,通常會針對乘客開罰。

此外,如果家中座車是未配安全帶的舊款小型車,警方表示應洽汽車材料行加裝,以符合交通法令規範。

雖然正式處罰的時間從二月一日才開始,但在過去半年的宣導期間,各地交警在執勤時,都將此規定視為重點;以台中市警方為例,除了透過各種管道宣導,並發動志工媽媽在各重要路口、銀行、郵局及市場人多處所發放交通宣導單,提醒民眾開車外出能「緊扣幸福的依賴─繫上安全帶」,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自由時報 2012/01/30 曾鴻儒、許國楨




安全帶沒綁好 當心勒斷肋骨


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後天起將開罰。交通部道安會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指出,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的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三.六倍;民眾繫安全帶方法若不正確,不僅無法發揮安全保護作用,甚至可能傷及肋骨!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祕書謝潮儀指出,曾有民眾覺得帶安全帶繞過肩胛部不舒服,自創改從肋骨前方繞過,結果事故時因衝撞及緊急煞車反作用力太大,造成較脆弱的肋骨斷裂。

謝潮儀說,三點式安全帶應繞過肩胛部位、斜通過胸前,避免安全帶纏繞頸部,且應置於手臂上端。當車輛發生撞擊時,安全帶的力量可以將人拉回,肩胛部的鎖骨也夠堅硬,可因應安全帶拉回時產生的強大力道。孕婦使用安全帶時,應把腰帶移到腹部下方,以免緊急煞車或撞擊時傷害腹中胎兒。

道安會調查,以往曾發生多起小型車交通事故,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因事故發生時衝撞力大,乘客傷亡程度往往比前座有繫安全帶乘客及駕駛還嚴重。如前立委陳朝龍、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國父孫女孫穗芬等人。

而且,不少案例顯示,交通事故中,後座未繫安全帶者如果是小孩,往往會被拋出。道安會指出,因慣性作用,在事故發生時,如果未繫安全帶或坐兒童安全座椅,撞擊力量至少是體重的三十倍,父母即使有再強的手臂,也無法抱住孩子。

本月上旬,新北市一位父親疑似駕車時打瞌睡,車輛撞上電線桿,結果母親輕傷,十月大女嬰因衝擊力太大,被拋出母親懷抱,撞上前座椅傷重死亡。

道安會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的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三.六倍;國際學術急救醫學期刊研究美國死亡車禍案例也發現,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的死亡率,是有繫者的二.七倍。



中國時報 2012/01/30日 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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