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Microsoft)8日加入蘋果及Google的陣營,同聲呼籲科技社群應制定統一的標準技術專利授權制度,以化解無線產業日益加劇的核心專利爭議。
微軟8日發布聲明表示:「產業標準(專利)對網路的發展及行動裝置與其他電腦間的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至為重要,在缺乏(授權)承諾的情況下,若企業藉此類標準核心專利試圖阻礙其他業者的產品銷售,消費者與整體產業都將因此蒙受損失。」
根據標準組織的條款,任一企業若持有特定產業的核心技術專利,均有義務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的原則,授權給第三方使用,即使是競爭對手也不例外,以防止大企業濫用此類專利權。
然而現今科技業者常圍繞核心專利發起訴訟,顯然對何為業內「核心」技術仍舊難有共識,因而引發建立授權制度的聲浪。
微軟並聲明,今後在授權業界標準的科技時,會與競爭對手協商,不會一味尋求禁售其產品。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蘋果去年11月曾去函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表示對於製造行動裝置所必須的專利,電信業缺乏一致的授權制度,建議以FRAND為基礎制定相關規則,並設定適當的授權費用標準,以便讓所有會員遵循。
蘋果專利長華卓斯(Bruce Watrous)說:「很明顯地,在無線通訊標準領域,我們的產業明顯缺乏堅守FRAND原則的一致性。」
此外,Google正打算致函十多家標準組織,保證在完成摩托行動(Motorola Mobility)的併購後,會依據FRAND原則,提供摩托的核心專利授權。消息人士透露,司法部最快可能在下周通過對這樁併購案的反托辣斯審查。
微軟副法務長海納(Dave Heiner)表示,專利持有者不應尋求禁止競爭產品的銷售,只因其他業者採用了產業核心專利,並敦促專利公司,應要求出售專利的企業遵守相同規則。他強調,整體科技社群都將因新的標準專利授權制度而受惠。
世界日報 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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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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