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防健保新制人球 病患可要求醫院助轉診

健保局實施DRGs同病同酬包裹式支付制度,外界憂出現醫療人球。督保盟今天教民眾自保,若醫院口頭要求轉診,患者有權要求協助轉診,自費項目也要有同意書及自費收據,方便查詢。


中央健康保險局元旦起實施DRGs同病同酬包裹式支付制度,並祭出患者若提出申訴,醫療院所將遭記點,滿3點處停約1個月處分,但外界仍擔心重症不醫、醫療人球等現象。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民眾不見得懂專業醫療行為,只能聽從醫師指示,因此提供簡單分辨方式,幫助民眾自保。

滕西華表示,患者到醫院就醫,做很多檢查後,若醫院認為無法治療、手術,口頭要求患者自己轉診,只要醫院認為確實需要轉診,醫院有義務協助,患者應要求醫院幫忙轉診。

另外,若醫師告知患者有某種新治療方法、藥物因不在DRGs中,需要自費;對此,滕西華表示,醫院一定會給民眾填寫「自費同意書」,不能只是口頭叫民眾自費,患者要向醫院要求填寫所有自費項目的收據,未來若有爭議方便查詢。

滕西華表示,多數醫師都是受醫院的要求,向民眾推銷自費藥物、手術醫材等。她呼籲醫師不要被某些醫院利用,應該要合理提出質疑,因為很多時候出問題,多半是醫師自己扛責任,醫院不會幫醫師處理。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副組長黃經祥受訪表示,患者在住院前要先詢問醫師,手術住院項目是否屬於DRGs範圍,並問清楚治療計畫為何?若發生被要求提早出院狀況,一定要向健保局各分局申訴。

另外,黃經祥表示,若醫院要求自費,患者要求自費收據是基本的權利,且要列入所有自費細目,才有所依據。

〔中央社〕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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