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醫學工程師應被納入第三方醫事糾紛仲裁機制

目前全球各主要醫學發達國家的醫事糾紛仲裁機制,仍偏重以醫科為主的結構介入責任調查,公正度屢遭質疑。在醫事技術上,除了醫師本身的專業能力外,醫療設備佔有極大的比例與重要性,醫師也愈來愈倚重儀器提供的診斷數據與精密的手術功能,因此醫療糾紛中有不少比例涉及設備的「類醫學工程」層面,如果能將醫學工程領域也納入仲裁機制中,將有助於更客觀地認定醫事過程中的人為或設備的責任。

科技進步神速,醫療診斷及檢驗儀材成為醫師可靠的助力,治療儀器也不斷進步,從腎臟、心血管疾病到癌細胞的控制,乃至於醫學美容的領域,醫學器材已是大小醫療機構不可或缺的條件。設備雖然是專事提供醫事用途,但其功能主要還是著重在電子、電機、機械等專業領域,不是學醫的醫師能夠掌握的專業。國內某些大學系所開設了醫學工程系,或是像台灣大學則是在電機研究所中開設醫學工程組,台北科技大學也有資訊工程系的類神經網路之類的學系,但主要人才培訓仍舊以理工專業為導向,醫學知識只是輔佐條件。

工程人員在接受解剖學及醫學知識的訓練後,成為醫學工程領域中的一員,其專才著重在醫學診斷與治療技術。由於科技發展,醫學設備很有取代醫師進行遠距手術的未來性,因此醫學工程師的角色日益重要。

在某些案例中,病患接受了雷射美容手術後引起患部不適或更嚴重的不良反應,排除人為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成份,設備的妥適率與病人膚質的特性是否適用等問題,恐怕不是醫科領域的專業醫師能夠解決,這部份成因有賴工程背景的專業介入了解。

但是,醫學工程師普遍被歸類於電子電機領域,在醫事糾紛的調查中不被醫界接納,無法扮演關鍵組成分子,是目前各國都存在的現象。國內如果能早一步將醫工體系納入醫療糾紛的第三方責任鑑定成員,建立純醫學技術的專業證照及法定地位,將有助於介入調查愈來愈複雜的醫事紛爭事件,並領先世界各國,成為仿傚對象。

另外,在癌症病患的治療中,部份接受體內或體外輻射治療的病患,其身上仍殘留輻射劑量,比較有制度的醫院會讓病患於恢復室中等待至半衰期過後才會放行,或是在病患身上放置輻射標章以達到警示作用,但這並沒有嚴格的規定,在執行上也有改進的必要。而判定病患身上殘餘輻射劑量是否達到安全程度,還得醫學工程師來認定。醫學工程師的重要性將與日俱增,值得醫政單位重視。

NOWnews  2010/11/26  黃俊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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